不逊同行。
“储兄这般垂头丧气,是为何事?”
储忠义一跺脚,奇道:“当初要咱们斩尽杀绝,为何今天又待他这样好?奶奶的这小子到底什么来头?”
常不逊嘻嘻一笑:“这两日关于落梅山庄的消息,储兄不曾听到?”
“落梅庄?什么消息?”
“储兄办事牢靠,唯有脑袋不太灵光。总之呢,方小少爷以后,用处可大着呢!”
“嘁,你又知道了?你知道了,将才还想要他性命?”
常不逊眉头一挑,把胳膊架在他肩头:“小生要不发病,哪会想要他性命?”
储忠义一个哆嗦,抹把鼻涕,半个字也不肯再说了。
常不逊哈哈大笑,拍拍他肩膀,轻声哼起南京当地的小曲,那柄饮血刀在手中转来转去,似比孩童的玩具还要轻上几分。
酒楼一战,传志伤势加重,纵勉力支撑,还是在王雅君的马车上昏了过去。待他醒转,先瞧见的,是一张清秀白皙的脸。那人以手支颊坐着,双眸微阖,正安静睡着。他心头一颤,忙挣扎着去抓他,连声唤道:“阿笙,阿笙……”那人给他一碰,睁开了眼睛,两扇长睫忽闪忽闪的,更惹得传志心神恍惚,撑着身下被褥便要起身。
那人却一把将他按下,嗔道:“乱动什么!睡了两天,你可算醒了!”
这把娇滴滴的嗓音一出,传志一怔,再三眨眨眼睛,才看得清楚:她一袭白衣,发上别了朵白菊,分明是个姑娘——竟是秦筝。他如此狼狈,本是为了见到秦筝,此时却并无喜悦,满心满眼都是适才所见那人的眉眼,呆呆傻傻,沉默不语。
秦筝见他如此模样,恼道:“怎把自己弄成这副模样?要不是有我在,你早就没命了!”
传志苦笑,轻声问:“他们可有欺负你?”他身体虚弱,说话时有气无力,短短几个字说罢,便不住喘息。回过神来环视周遭,才发觉自己正躺在马车里,车厢很是宽敞,装饰亦非寻常。
秦筝给他一问,不好再发作,拿过茶碗递过来:“那天……他们都以为我是杜红蕖,将我和郑夫人关在一处。我也不晓得那是什么地方,看起来是个深宅大院,窗外是一片花园。头一天,来了个不认识的臭老头,叫什么孙先生的,他一见到我,就说抓错人了。旁边有个使弓箭的黑面神,当时便要杀我,他凶得很……结果吓坏了郑夫人,夫人又开始发病,姓孙的老头看我能给夫人治病,便问我是谁,同秦、秦笙是什么干系。”彼哥惨状而失魂落魄,这几日心绪几度波折,哪是这寥寥数言可以道尽。不料再见传志,他又浑身浴血气息奄奄,不容易安定的心神又起波澜,悲惧交加,为救他两日不曾合眼,此时见人醒转,又喜又悲,又苦又倦,再忍不住委屈,扁起嘴痛哭失声。“他们知道我的身份,便要我照顾郑夫人,我才留了条命。我还以为、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们了!你怎把自己弄成这样?我哥哥拼死救你一条性命,你怎么……我,我,我好怕,好怕不容易见了个人,却连你也死了!”
传志看她一双眼睛哭得红肿,满脸泪珠,心疼不已连声安抚:“你不要哭,不要哭。咳咳……是我不好,我该早点来找你的。你看,我还活着呢。筝儿,我这次来,咳咳,就是来救你出去的。你不要怕,我还活着……是了,就连阿笙、阿笙也还活着。”
秦筝一愣,瞪圆眼睛:“你说什么?”
传志喘息道:“没有、没有找到尸体,咳咳,他一定,一定还活着。”
“当真?”秦筝抹抹眼泪,又扁起嘴,“你不是故意骗我吧!”
传志笑笑,费力抬起手来,摸摸她的头发:“我不骗人。”
两人年纪相仿,却给他以这般姿态对待,秦筝面上一红,又想到他与阿笙关系,忙拉下他手腕放进被里盖好,冷哼一声道:“你管得多!说什么来找我,那怎会弄成这副模样?”
传志垂眼,讪讪一笑,又问她:“我们怎在马车里?这是要去哪儿?”
秦筝尚未答话,车外便响起一道声音:“苏州,英雄盟会。”说罢,那人已掀开车帘,探进一张笑眯眯的脸:“小少爷醒啦?答应小生的事,也该说了吧?”
秦筝赶忙挡在传志身前,没好气道:“阴阳怪气的搞些什么鬼!”
常不逊嬉笑一声,不见动作,便倏地钻进了车厢,将秦筝信手一提,在传志枕边坐下,附身凑到传志面前,笑道:“小少爷不要怕,小生从不杀不使刀的人。”
见两人鼻尖擦着鼻尖,秦筝伸手便去扯他:“你无耻!”
常不逊头也不回,食指在她喉间一点,一双晶亮眼睛仍与传志对视。秦筝再张口却发不得半点声音,只得怒目圆瞪,气冲冲瞧着他。
传志轻咳一声,转过头闭上眼睛:“我要和你换的,咳咳,是筝儿和郑夫人安全脱身。”
常不逊笑道:“那是自然,等到了苏州,她俩就会平平安安完完整整地交到郑竟成手里。王公子想要的,不是她俩的性命。”
传志思索片刻,明白过来:“他要杀的是岑叔叔;想要带走的,是郑夫人和小红姑娘。咳咳,至于我们,只是随手、咳咳、随手杀掉罢了。”
“小生便说你不怎笨,”常不逊退开,曲腿坐起,“不过你想错了一点,跟这丫头很像的那个少年人,叫秦笙?非死不可的人有两个,岑青和秦笙。”传志秦筝皆是一惊,传志猛然睁开眼睛瞪向他,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