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的背影,却不敢上前一步。
他的母亲年轻的时候是镇子上最美丽的女人,陶修刚离开镇子进入大都市后也没见过能与母亲相比的女人。
只可惜这历经磨难的红颜早已失去了原有的美丽,不仅双鬓覆上白霜,就连眼角都长出了皱纹,被生活压弯的脊背佝偻着,十分瘦弱,仿佛风一吹就会飞走。
自从父亲因重病离世后,母亲越来越辛苦,即使陶修想把她们接到城市居住,她们也不愿意。
母亲说,生在哪里,根就在哪里,就是一辈子,穷死苦死都是她自己的事。
可就是思想这样老旧的女人,却听了镇子上一位老师的劝,倾尽所有送陶修出去读书,她可以苦,可终究不愿孩子也跟着一起受苦。
只可惜陶修离开了镇子竟然喜欢上了男人,令她既难堪又丢脸,走进了死胡同,把唯一正常的孩子死死守在自己的身边,就是害怕二儿子也像大儿子一样。
女人听到街坊邻居的窃窃私语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猛地回过头来,果然看到了她那不争气的大儿子!
女人脸色骤变,捧着的一盆红豆因为手抖撒了出来,颤抖着唇瓣尖叫道:“你!你又回来干什么?!还嫌我们家不够丢脸?!你给我滚!”
女人用力跺了跺脚,转身跑回屋里,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妈!”陶修拿着手机敲着木门,满眼悲伤。
他没有伤害过别人,却一直在被人伤害,心如刀割也不能怪任何人。
早就料到会是这样,却还是要回来,心里终究还是渴望,妄想只要自己努力,就能回到从前。
“不要叫我‘妈’,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你走吧!别让阿彬回来看到你!”女人极其冷漠地道。
“妈,你开开门吧,我会在他回来之前就离开的……”陶修不死心地拍着门。
可女人终究要脸,陶修想象不到,在他不在的时候,那些街坊邻居是怎么对他们冷嘲热讽的。
女人强烈的自尊心令她根本无法接受自己的儿子是个同性恋的事实,更不会原谅陶修。
“我们已经断绝关系了,你也不用再送钱过来,我和你弟弟就是死也不会离开这个小镇的,你送多少钱来都没用,我们一分都不会花!”女人一字一顿极其冷静地道。
陶修脸色难看地倒退了一步,被修得极短的指甲嵌入了柔软的掌心,良久没有说话,最后依旧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牛皮信封,将信封放到了窗台上。
女人透过窗帘看到陶修又留下了钱,突然转身拉开柜子,从里面拿出一沓牛皮信封,把里面的钱都倒了出来,然后打开窗户,用力地扔了出去!
第二十四章就喜欢挑战不可能
陶修在外面省吃俭用攒下送回家的钱就这样纷飞在风里,红红绿绿,就像两母子此刻的眼睛。
陶修叹了口气,不禁开始在心里埋怨自己。
明明知道回来讨不到好脸色,却偏偏犯贱要跑回来,他们已经不把他当作家人了,他却还傻傻地回来想要多看看他们,看看有没有自己可以帮得上忙的地方……
陶修慢慢蹲了下来,单膝跪地,一张一张地捡着、数着,最后忍不住苦笑,果真一分钱也没有动过呢!
谁也不知道,女人就在窗帘后面偷偷看些难过的陶修,心都快碎了,再怎么样毕竟是她的孩子,她也曾对陶修充满期待。
可是,她生活在这个镇子里,是陶修令她变成了笑柄。
陶修将那些钱一张又一张地捡起来,收拾整齐,用石头压着,转身离去。
给不给是他的事,要不要就是他们的事了,谁也不能干涉谁。
女人看着陶修离去的背影,泪水早已模糊了视线。
不知道靠在窗台上僵硬了多久,才听到一阵开门声,女人盯着第二个儿子,心里总算有了些安慰。
“阿彬,来,吃饭了。”女人快速擦干眼泪,钻进了厨房。
陶彬和陶修一点儿也不像,陶彬肤色黝黑;陶修皮肤非常好,又白又嫩,陶彬五官像父亲,陶修则像母亲,两兄弟就连气质都截然不同,走在大街上恐怕没人会认为他们是两兄弟。
陶彬将门口捡到的那沓钱放在了桌上,一脸嫌弃地道:“他今天又回来了?”
女人怔了怔,缓缓点头。
“那个害死航予哥的凶手,竟然还敢回来!”陶彬气极地拍桌子。
“别说了,他已经回去了,我们快吃饭吧。”女人无奈地摇头,岁月早已在她美丽的面容上刻满了沧桑。
陶彬冷静了下来,把钱随意扔在一边,这些钱就算他们不用,也不会白被外人捡去,只不过陶修每次回来,接连几天他们都会遭到白眼,久而久之他们宁愿陶修不回来。
巷子又深又长,陶修不记得自己是如何在流言蜚语中走出去的,缓过神来的时候人已经又在车上了。
再回到房东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的五点多了,陶修跟房东道谢后拉着行李箱离开自己住了这么久的小公寓,背影荒凉。
阳光俏皮地洒在陶修的身上,有些刺眼,眼角下的那颗黑痣在阳光下栩栩如生,看起来十分哀伤。
明明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亲人的,他却经常觉得自己是孤身一人。
是同性恋,所以活该吧!
陶修拉着行李箱步行到德高大学,站在门口后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打起精神来,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了。
德高大学的公寓环境一般,但套间倒是干净温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