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的时代,都有人说,战争,让女人走开。
可想而知,在这个文明更加落后的时代,将女人送入军营,到底意味着什么。
反正,不是去当兵的。
因为手拉着手,芙蓉即时感受了一阵湿滑的冷意,彻骨的寒,然而她却无暇顾及。
慢慢抬高头,看到了一张年轻而英俊的脸庞,上面有着芙蓉熟悉的轮廓,英挺浓密的眉毛斜飞入鬓,一双略显薄情的唇浓艳得像涂了血,唯独没有昔日太阳般的笑容。
“晓戎。”芙蓉喃喃道,声音又低又不可置信。
“你说什么?”白袍小将疑惑地问道。
“奴家说,奴家叫芙蓉,平日里大家抬爱,也称一声小蓉。”
小将扬了扬刀锋般锐利的眉毛,微微转动长.枪,明月枪枪头两侧悬挂的银环撞了一下,发出了清冷的声音。
他直觉这人不对劲,却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像找不到出路的困兽,急躁不安。
晓戎,即知晓戎事。
古人认为国家的大事,除了祭祀就是戎事。而古代的贵族王公,既有统治庶民的权利,也有保家卫国的义务,故而重视军事,好习兵法、武术、御术。
这是家人对他的期望与祝福——知晓戎事,精通兵法,武艺高强,弓马娴熟。
知道他这个小名,还喜欢喊的人并不多,数来数去就那几个。
但这些人不管是谁,都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小将眨了眨眼,想要把马下的女子看得更加清楚,更想看清眼前的迷雾重重。
作者有话要说:
对之前的版本不太满意,所以改了
不知道有没有崩了人设
1摘自《楞严经》
2明月枪,古代名枪
精铁铸就,外漆银粉,枪头中空如明月贯空,两侧悬挂银环,挥舞时有破空之声,间杂银环互撞,可纷扰敌神。
第39章 和尚14
突然间,有如神助般,白袍小将福至心灵,喊道:“晚风姐姐!”
芙蓉一张俏脸僵住了,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抿着唇不说话,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如果可以的话,她根本不希望他认出她。
故人相逢不相识,晚风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芙蓉。
周围一圈骑兵手持寒光闪烁的长.枪,小将跳下马,走到芙蓉面前,低头看她,笃定地道:“晚风姐姐,是你。”
他的表情并不丰富,眼睛却是亮晶晶的,含着巨大的喜悦。
芙蓉有些不敢看他。
晓戎,曾经整日跟在她后面的邻家弟弟,现在已经长成了一个合格的男子汉,驰骋沙场,渴饮敌血。
而她,已经满身污垢。
曾经不爱红装爱军装的将门虎女,已经再也拿不起她心爱的十八般兵器,再也读不进哪怕一页兵书。
父亲送她的汗血宝马,也早已老死马厩。
“是我,那又如何?”
“晚风姐姐,这些年我们一直在找你。你去了哪里?过得还好吗?”白袍小将噼里啪啦地问道。
芙蓉将散落的鬓发撩到耳后,轻描淡写地道:“还行吧。”
随即,一阵沉默。
白袍小将望了望芙蓉,又望了望快要烧尽的山庄,过了不知多久,才道:“晚风姐姐,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来这里杀人啊。”芙蓉唇边带着一抹浅浅的笑意,淡淡地道。
家仇已报,她本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