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或者dog-war。
反正这两者都是一样的。
战争鬓狗,丑陋的食腐动物,尾巴朝着鲜血躁动,身子围着死亡直转,乌鸦是他们的先行者,贪婪是他们的代名词,哪里有他们,哪里就会有黑袍笼罩下死神挥舞的镰刀。
我说的就是雇佣兵。
自从马格努斯说出了‘不管抢到什么都是他们的’这种话,这群雇佣兵就如同乌合之众一般乱糟糟的往前拥挤。
就连昌西的卡罗尔佣兵团也是一样。
那些商人遗留下来的货物,诸如水果、皮毛,又或者是身上的衣物,手上的银戒,虽然不值什么大钱,但是变卖出去也不无小补。
事实上,这个时候抢的最欢的就是昌西。
而且做的最残忍的也是他。
或许……还可以称为仁慈?
那些商人——那些被勒菲弗尔的标枪一轮贯地的商人,也不知道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总有几个命大的没死,但是身体也被贯穿,被钉在地上,眼看是救不活了。
与其让他们继续痛苦,不如现在就将他们送入天堂。
大概,昌西是这样想的。
但是手下办事很不利。
那些新兵蛋子——各位应该还记得,前文提过,卡罗尔佣兵团曾经被卖过一次,老兵死了大半,不得已扩充了新兵——昌西应该也只是想让新兵蛋子见见血,但是这些连剑拿不稳的家伙,刺心窝都刺不准,足足刺了十几下,把一个人都搞成了破麻袋。
大概这会,昌西在那些将死的商人眼中,就是和撒旦差不多地位的玩意了。
马格努斯看着也有些反胃。
但是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最关键的是,身为一个‘上等人’,只是一些商人的性命,还不值得马格努斯出尔反尔。
生命固然珍贵,但万事万物都总得有个高下之分,有人重于泰山,有人轻于鸿毛。至于说死人,从英格兰亡国的那一天起,死在马格努斯面前的人就已经足够多,多到他已经习惯了。
甚至于,马格努斯还在想着,要不要学习昌西的做法,叫他的禁卫军也开开荤。
不,禁卫军倒不用,这些跟随着他一路从英格兰逃到法兰西的兵个个都是从死人堆里面扒出来的,见过的死人比活人都多。倒是未来的那些新兵,可能需要学习学习。
没见过血的军队,就算训练的再严格,它也称不上是什么王牌。
不过,想的未免有些太早了。
马格努斯提醒自己,就算是得了个开门红,碰到的对手都是一群傻子,但是傻子里面还有聪明人呢!更何况,面前的这些说白了就是炮灰,真正的精锐,此刻应该就正在赶来的路上。
到时候,才是真正的胜负。
说到精锐,马格努斯不自觉的就想到勒菲弗尔。
这个有些天真的年轻骑士,他麾下的一百骑兵,才是马格努斯的军队里面最精锐的,就连马格努斯引以为傲的禁卫军也是一样。
毕竟,步兵在这个时代就是炮灰的代名词,而骑兵,每一个都是从小训练,精通各项武艺的。
但是实在是可惜,为了能够尽快的击败布列塔尼公爵,马格努斯不得不把机动力最强的骑兵全部都派出去,白白的浪费了这支力量。
那么,话分两头,正好,勒菲弗尔这边遇到了一些麻烦……
“队长,你说那个什么王子殿下是不是故意整我们啊?”
初春的森林中,寂静无比,只能听见鸟鸣还有马匹踩碎树枝的声音,就在这种几乎是令人窒息的沉默中,不知道是哪个人先开了口,队伍顿时变得嘈杂起来。
“就是,别人都能休息。就只让我们继续往前跑。”
“还是在这种烂泥一片的森林里。”
“还说要让我们去进攻南特堡,那种守卫森严的城堡,是我们几个人能打下来的吗?这分明就是让我们去送死。”
“本来就是去送死。”
“……”
真是,头疼啊。
勒菲弗尔不住的敲着自己的头。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说要让他去进攻南特堡,但是后来也说的很明白,假如有机会,就把它打下来,没机会,就在南特堡周边转悠,只要能够给南特堡的守军压力就好。
只要把南特堡的守军给围住,布列塔尼公爵自然就会陷入进退两难的窘境,同时,后路被截断的士兵也会士气大降。到时候马格努斯从正面进攻,勒菲弗尔再率领骑兵从后方驰援,双面夹击,就算是布列塔尼的士兵都是天兵天将也输定了。
但是,他能跟骑兵们说吗?
事实上,这都不是说不说的问题,这是军心散了。
追根究底,马格努斯不过是个外人,这些骄傲的骑兵就不把他当回事,而勒菲弗尔,年龄还是太小,威望不够,压不住这些娇兵悍将。
要是路易七世亲自下令,保证让他们送死都没一个叫唤的。
“都别说了,陛下让我们听从王子殿下的命令,那肯定就有他的道理,你们不相信我,你们还不相信陛下吗?!”
眼看着这群骑兵越吵越欢,甚至大有一番就此打道回府的架势,不得已,勒菲弗尔只能把路易七世抬出来。
骑兵们很快就安静了。
不得不说,中世纪,唯有这一点还是做的相当不错的。
假如一个男孩想成为骑兵,或者更进一步,成为骑士,那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到上级领主的家里做一个佣人。
美名其曰,学习骑士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