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刚才数数的时候你好像没数对。”
“这都被你看出来了?不愧是机智的扫把头。”
“你说你数到三,但是你数到一的时候就开枪了。”
“我知道,不用你说第二遍。”
“我的意思是……你是不是嘴跟身体不够协调?”
“说什么呢?这是套路,学着点。”
“好吧,队长的套路太深了。”
……
一路边走边聊,图萨和科维终于到了城里,这就是暗黑大陆西方部分的五城之一——丽萨斯威城,人们平时说的西城。
丽萨斯威城比图萨想象的还要繁华,跨过护城河,一眼可以看到城市中最高的建筑——一座教堂。再看四周,大部分建筑风格类似于地球上的哥特式建筑风格,清晨的晨光淡淡的铺洒在花窗和浮雕之上,给这繁盛的丽萨斯威城增添了几分朦胧和诗意。街道两旁皆店肆林立,放眼望去,清晨的大街上已是车马粼粼,人流如织,隐约传来商贩的吆喝声,偶尔一声马嘶长鸣。每条主要街道都会有巡逻队伍经过,可见城主对这里的治安尤为重视。
图萨和科维一直走到教堂外,这里是片大广场,两条大街道交叉于此,交叉处有个大喷水池,水池中央有个骑马将军的雕像,按照这里的传统,这应该是建城的城主,而这个地方应该是整座城市的中心。
折腾了一夜,图萨和科维早已又饿又困,于是他们找了家比较热闹的餐馆,计划先把肚子填饱,然后再找地方休息。
开饭前,科维若有所思的问图萨:“扫把头,你有没有听说过有那么一群人,他们可能是一个家族里的,自认为自己很高贵,而且和普通人的作息时间完全颠倒,他们白天休息,晚上活动,个个都是变态狂。”
“居然还有这样的人?”图萨问道。
“你没注意到吗?昨晚跟你打的那人俩眼直勾勾的盯了你好半天,如果不是我及时开枪,也许你就不是处子之身了。”
图萨回忆了一下昨晚跟他打斗的敌人甲,然后不禁打了个冷战,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皱着眉头说道:“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
“那就对了,他们一个个肾虚,就是因为都是些死变态,喜欢乱搞,至于为什么要杀贝西和弗劳尔,那全是因为他们嫉妒,或者是弗劳尔脚踩多只船,令他们因爱成恨,而弗劳尔的痛苦就是因为没有办法在他们之间做出取舍。”
“说的好像很有道理。”图萨点点头,但是转念一想,感觉哪里不对,于是他问道,“但是从弗劳尔说的话里感觉好像她已经活了至少一百多年了,而且是痛苦了将近一百年了。”
“那是因为她伤心过度,产生幻觉了。”
“那你说那些人身手那么好,甚至不怕你的子弹,那也是幻觉吗?”
科维沉思了片刻,然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图萨完全不知道科维这是怎么了,满脸疑惑的看着科维。
“其实我早该想到了。”
“想到什么?”
“他们真正的身份是,血族人!”科维肯定的说道。
“血族人?那刚才说的变态狂……”
“对!那是我胡诌的。”
胡诌的?图萨翻了个白眼,心想,这是有多无聊。
“知道他们为什么夜间活动吗?”
图萨摇了摇头。
“因为他们惧怕阳光,在阳光暴晒下,他们身体会着火,会把他们烧成灰烬。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贝西着急的带着弗劳尔走了。”
“那你说……”
“你别说话,听我说。”科维打断图萨,接着说道,“你是要问他们为什么惧怕阳光?”
图萨点点头。
“因为他们是血族人,说白了就是吸血鬼,他们不能吃东西,只能吸血,他们靠吸血维持生命,新鲜血液可以提供给他们能量,供身体器官正常工作。而他们吸食的血液,必须是活人供给的,死人的血液是不会流动的,而且已经不再新鲜。但是没有人会傻到把自己的血送给血族人,搞不好会送命的。所以血族人只能夜间躲在黑暗的地方袭击一些无辜的人,祖祖辈辈的夜间活动让他们已经完全适应不了白天,甚至畏惧阳光,直至身体再也无法暴露在阳光下。”
“那你说……”
“你听我说,别说话。”科维接着讲,“至于他们为什么一个个皮肤白的像个鬼,那是因为他们不接触阳光,不会产生黑色素,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必须调节自己的身体,把能量消耗降到最低,甚至是体温,所以从脸色上看,他们有点贫血的症状。”
“呃……”
“至于他们为什么身手那么好,那是因为血族的身体已经和我们普通人的身体完全不一样了,新鲜血液可以让他们保持容颜,不死不灭。你试着活个几百年,我相信你的身手也不会很差。”
“那……”
“那他们不怕子弹是为什么?不为什么,他们的身体最怕流血,流失过多的血液一定会死,所以只要有伤口一定会快速愈合,而且能力越大愈合越快,这是血族进化的结果。”
“那弗劳尔……”
“弗劳尔为什么会哭?你想啊,她长那么漂亮,不能见光,那得多可惜?哪个女孩子不想逛逛街,参加参加舞会?哪个女孩子不想被闺蜜夸奖漂亮?哪个女孩子不想找个像我这么帅的男人做情侣?”
“那你说……”
“你别说话!”科维抢言道,“你要说的是怎么样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