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马来到古道三岔路口,花静琬便闻‘哒哒’急促马蹄声响起。
被占城池,这样急不是将就是兵,微微扭头,一匹通体白色的马飞奔而来,马上的人头戴爵弁,一身银色铠甲,紫绸披风在大风中飘摇。
高明!
马在花静琬面前停下,马上男子悠悠打量她,她外披着红色绸缎褙子,内着白色齐腰襦裙,红与白相映,她美得惊天动地,美得不似俗世的人,“是你吗?”
是她!心绪大波动,千里迢迢而来,曾设想过无数次与高明见面的情形,却没想到是如此的情形下见面,传说心狠手辣、反复无常的他还一开口就如见到故人。
铁棒扛在肩上的冬儿一凛,施礼,“冬儿见过殿下!”
高明抬手虚空扶去,她不说话,他就那样欣喜的望着她,仿似透过黑纱他早知晓她脸上的表情。
咽下心头那缕陡然升起的伤感,摘下帷帽,友好弯弯嘴角。
高明翻身跃下马,不顾众目睽睽,牵住她的手,“胭脂!我就知道你会来!”
他的手好粗糙,仍是白,如火一样的烫着,他不是第一次牵她的手,可她分明与他不熟。而唤她‘胭脂’又是为何?他认错人了吗?
轻轻脱开他的手,“你好像认错人啦!”
他洒脱笑着别开头,好像在掩饰那唐突的唤,望向她时认真地道:“我没唤错。你是沈博之次女沈静琬。”
是没错啊?可还是没解释为什么唤她为‘胭脂’。
高明嘴角的弧弯大些,“你忘了,你小时随父进宫时我们曾见过一面。那时候,你送了盒胭脂给我母后,说胭脂是你娘亲手所制,是你娘托你把胭脂送给我母后。我当时笑问你,一盒胭脂值多少钱?”
其实,岂止她忘了,他也曾一度忘了这段趣事,忘了沈家有个女儿曾与他见过,直到再见她……很是遗憾,她已是别人之妻。今日能来这,他才提,否则,他想,他一生都不会像谁提起。
送人亲手做的手工是沈刘氏的风格。原身与高明竟然还有这样一段趣事,没有原身记忆,略好奇,“哦!我当时怎么回答的?”
“你说,礼轻人义重!仁义值千金!”
莞尔一笑,原来原身这般的酸,“我想,当时,不光你不屑,恐就连你母后也表现得很是不屑吧?”
卖卖关子,高明道:“你说错了。母后很是高兴,据我所知,那盒胭脂她珍藏到至今。也正是因为你送胭脂给母后的事,你临走时,我嬉戏地说以后就唤你为‘胭脂’。”
噗哧一笑,“这名太土了。我不喜欢。”
“可多少年了,我从没有觉得‘胭脂’这名土过。再见你,特别是现在,我蓦然觉得‘胭脂’这名配不上你。”
听得心甜滋滋的,话锋一转,道:“我很奇怪,你与我不是初次见面,你为何从来不提这事?”
高明自嘲道:“我想提,可情形不容许。”
第一次见面,把他打成疯子,第二次以及第三次高轩都在,而且每次都有要事,长长一叹,“本是想来助你一臂之力,却是来晚了,玉坳国马上就要灭亡。”
高明牵住花静琬的手翩翩向来时路走去,“你知道吗?玉坳国之后是流国、南国、苏国、桑国等。全是跟玉坳国差不多一样大小的国家,翻开北执国历史你会知道,多少年前它们都曾属于北执国……”
嫁给高轩,为了大乔郡,曾有意翻阅过北执国的历史,一切与高明所说相符。
高明喋喋不休说着,花静琬却在想,高远呢?现在没打仗,高远是否跟高明在一起?
突又闻那古道马蹄声响起,目光觅去,就见一着山文甲,粉缎披风飘飞的女子骑马飞奔而来。
女子如花似月,发丝束巾,英姿飒爽,看起来与她年龄差不多。
应女子出现,高明停止说话,板起脸。
马在高明与花静琬面前转悠两圈,马上女子高抬下颌,马鞭一指花静琬有敌意地道:“太子哥哥!她是谁?你急匆匆跑掉是为了迎她吗?”
高明沉声道:“云裳!休要无礼,她是……”
花静琬抢先道:“蝶舞!”
高明眉峰簇起,“蝶舞!”他刚才还真不知道怎么介绍她。
微微一笑,补充道:“正是蝶舞!”
女子侧头想想,尔后不屑娇斥一声,“没听说过!”
既然如此,就编个身份,高明道:“云裳!休要无礼,蝶舞是我小师妹!”转而望向花静琬,柔声道:“她是静王之女端阳郡主高云裳!”
从高轩嘴里听过静王的名,静王是有功的将领后裔,到静王这一代已经没落,但机缘巧合,屈云裳福从天降,自小得已进宫伴高明读书,静王夫妇逝去,她明正言顺住在宫中,高轩知道屈云裳,他时常进宫,屈云裳定认识高轩,幸好,刚才接话快。
按身份来说,屈云裳身份不及她,但出于礼貌以及不想提及身份,花静琬抱拳道:“蝶舞见过郡主!”
高明哑然一笑,“蝶舞!好名!”
高云裳勃然大怒,抬腿跃下马来,用马鞭复指着花静琬,“太子哥哥!她的名好听,云裳的名就不好听吗?”
高明耐着好心性,“蝶舞!云裳!都是好名,都好听!”
岂不知这样一说道,高云裳愈加地大怒,手一挥,那马鞭朝花静琬抽来。
衣袂飘飞,移步幻影,红影一下子失去踪影,高云裳当即一脸懵逼,冬儿向她使了个得意的眼神,她含怒霍地转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