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应生说着话,单手将桔子水倒入玻璃杯里,拿起杯子递给雅克的女伴。
他的法语发音非常标准,女伴有些惊讶,不由得多打量了他几眼。
侍应生长了一副东方人的面孔,但又不尽相同,东方人通常都是黑头发,而这个人的头发有几缕是绿色又有几缕是蓝色,发梢还有一点点的酒红色,几种颜色交织在一起,变得很奇怪。
他的个头虽然没有雅克跟沈玉书高,但也绝对属于高挑的那种,皮肤白皙细腻,乍看去很难判断出真实的年龄。
见惯了皮肤蜡黄身材矮小的亚洲人,突然遇到如此彬彬有礼又说一口流利法语的男人,女人马上就对他产生了好感,伸手去拿玻璃杯。
看到她的举动,雅克更不爽,抢先去推侍应生,暴躁地说:“滚远点,不要在这里献殷勤,猪猡!”
推搡中,玻璃杯里的桔子水溅到了雅克身上,他气得又是叽里呱啦地一通乱叫,侍应生慌了,掏出手帕,手忙脚乱地帮他擦拭,却换来更严厉的痛骂。
叫嚷声把行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来,这让女人觉得很丢脸,转身头也不回地走掉了,雅克叫了两声没叫住,他把碍事的侍应生一把推开,匆匆忙忙地追了上去。
没戏看了,周围的看客很快就散开了,侍应生拿着手帕,笑眯眯地看着雅克的背影,又眼眸一转,看向沈玉书。
☆、第二章
“真装x,”他特意叹了口气,说:“虽然你的太极打得很有美感,但看在认识的份上,我要提醒你,打拳就该穿长袍,那才有气势,你看看黄飞鸿看看叶问,他们打拳时哪有穿西装?”
沈玉书也在注视他,脸上几乎没有表情,等他噼里啪啦地说完,才说:“你好像对我有意见。”
带了几分磁性的男中音,让人听着很舒服,不过令人惊艳的不是沈玉书出众的相貌跟嗓音,而是气场,他身上有种玉石般的温润感,却不像玉石那么冷清,这样一个有质感的男人,假如换做在现代,是可以轻易被推崇为偶像的。
侍应生遗憾地想——这家伙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去做条子,真是暴殄天物。
他摇头否定,“没有,我不过是说有人穿了龙袍也不像太子。”
“这句话用在你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沈玉书反将一军,“你也不是侍应生。”
陌生人都走光了,侍应生也没再继续做戏,笑眯眯地打量着沈玉书,说:“我当然不是,你是什么人,我就是什么人。”
“你说什么?”
“哈,你警察不当,玩起coser了,不过呢,你这个民国风格的扮相还真不错,没想到你抓贼厉害,演起戏来也有板有眼的,老实说,你是什么时候到的?不要告诉我你是为了救我跳下高楼的,我不会为此感激的……”
一段话说完,换来的是沈玉书更加阴沉的表情,侍应生噗嗤笑了,伸手拍拍他的胸膛。
“不过看到身为帅哥的你肯奋不顾身来救我,我会为此而感激的,沈傲……”
“你知道偷窃该当何罪吗?”
突兀的询问打断了侍应生的话,他漂亮的丹凤眼眯了眯,又重新端详沈玉书,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知道了另外一件事。”
——他认错人了。
虽然这个男人跟沈傲长得很像,但靠近了细看,就会发现他们的气质不尽相同。
沈傲刚硬冷峻,这一点两人可以重叠,但这个人的气质中还有一份温润的书卷气,大概是这个年代的人才会拥有的气韵。
早知道这人不是沈傲,他就不出手相助了。
介于沈玉书带给他某种危机感,侍应生说完,向他做了个优雅的退场礼,就要离开,沈玉书叫住了他。
“你准备拿着别人的钱包离开吗?”
“别人的钱包?帅哥你大早上就在说梦话吗?”
沈玉书踏前一步,逼近侍应生,侍应生只好后退,顺便把托盘放去了旁边的架子上,向沈玉书做出耸肩微笑的动作。
无视他的潇洒动作,沈玉书说——
“通常侍应生是左手托盘子,右手倒饮料,但你却是右手托盘,左手倒饮料跟偷钱包,并且速度非常快,由此证明你是左撇子;你手指颀长白皙,应该没做过什么苦力,但你的气质又不像是富家小开,而且指上有不少老茧,说明你是靠这双手吃饭的,并且常在客轮上混迹,因为这里有很多肥羊供你赚钱;你会不少简单常用的外语,可见你除了用手偷窃外,还常用脑子;另外,你喜欢黑色、蓝色、红色,还有好色。”
听着沈玉书的话,侍应生依次看向自己的手掌跟衣着。
正如沈玉书所说的,他的指尖上有老茧,手帕是浅蓝色的,手腕上戴着宽型的红色装饰皮带,皮带系在衬衣衣袖下方,没想到沈玉书的眼睛这么毒,可以从细节上推断出他的喜好。
最后听到好色二字,他终于忍不住噗嗤笑了。
“喜欢美好的事物是人类正常的生理反应,谢谢你对我的推理,不过虽然你很想把自己演绎成福尔摩斯,但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许多地方你说错了。”
“你也知道福尔摩斯?”
沈玉书惊讶地看他,脸上初次流露出冷峻之外的其他表情。
这反应直接得可爱,像童稚的孩童,反差太大,侍应生被弄愣了,半晌才傻傻地点头嘟囔。
“这话应该换我来说——原来福尔摩斯在这个年代就已经很出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