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素,淡雅,没有想象中的妖艳,当她扬起唇角微微一笑时,却又百媚忽生,各种美好的词用来形容她似乎都显得苍白无力,李浩读书不多,不像别人会各种词汇赞叹,此刻能表达他心情的只有一句话:“喔曹!”
“怎么样,漂亮吧,我没骗你吧。”程处默一脸兴奋地低叫,那激动模样,好像一只捡到肉骨头的哈士奇。
李浩虽然算不上阅女无数,但前世也通过网络看过各种美女,对美女的免疫力还是比较高的,很快便淡定了下来,小声道:“漂亮是漂亮,不过此女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
“啥意思?俺听不懂。”程处默茫然望着他,满脸都是求知欲。
李浩砸吧了一下嘴,道:“就是说,看两眼就行了,别想打她主意,当心被榨成人干。”
程处默翻白眼:“胡说,她不是那样的人,秦姑娘为人高雅……”
李浩冷笑:“当我知道奥黛丽赫本也会上厕所之后,我就不再相信什么女神了,再漂亮的女人,也要吃饭拉屎,成婚之后也会摇床,也会各种体位。”
程处默忽然好想掐死李浩,虽然他说的好像很对,但还是想掐死他。
就在他们聊天的这会儿功夫,秦素已然入座,案上放着笔墨纸砚,只听她缓缓道:“各位大唐才俊能来参加奴家的诗会,奴家感激不尽,每次诗会,必有四题,这第一题,奴家已然想好。”
许多房间的人纷纷道:“秦姑娘请出题。”
秦素微微一笑,提笔在纸上写了一个字-“春”,然后展开纸向所有人展示了一遍,道:“我们既然在春风得意楼开了这诗会,那这第一题便先以‘春’为题吧。”
此言一出,四周一片寂静,很显然,所有人都开始思考怎么写春,就连程处默都摸着下巴装模作样地沉思:“春,春,春……”
李浩可没那闲工夫,要写春的诗词,他多的事,何必烧脑,从怀里取出纸包,里面装着茶叶,先泡杯茶润润喉咙再说。
程处默一直在那蹙眉苦思,口中念叨个不停,还让两个兄弟帮他一起想,李浩就奇怪了:“你会吟诗?”
程处默摇头:“不会。”
“那你还想个屁?”
程处默瞪眼道:“不会也要试试嘛,万一就让俺蒙到了呢。”
“嘶——”李浩忽然觉得他说得还真有那么点道理呢,但还是觉得这货脑子少一勺。
程处默还不知趣地跟李浩说:“你也一起想想,要是你能吟出好诗,我不跟你抢。”
李浩边喝茶边翻白眼:“没兴趣。”
程处默闻到茶香,砸吧了一下干涩的嘴:“还有茶吗?”
“有,五十贯一杯。”李浩吹着杯中茶叶,眼皮都没抬一下。
程处默对于他坐地起价的行为早已习以为常:“好,给我们兄弟来三杯。”
李浩好失望,这货怎么不还价啊,只要他敢还价,李浩立刻就给他涨到一百一杯,别嫌贵,除了李浩家,满大唐也找不出这样的茶,物以稀为贵嘛。
李浩是不可能替他们泡茶的,直接把装茶叶的纸包丢给他们,程家兄弟三人七手八脚地忙着泡茶,三杯茶泡好,满屋子都是茶香。
别人都在房间里苦吟诗文,他们却在这里泡茶,若是被别人看到了,肯定会指着他们说:“看,这群败家玩意破罐子破摔了,交了那么多的入场费就是来喝茶的,当这里是茶馆了。”
约莫过了半柱香的时辰,就听到有人忽然说了声:“秦姑娘,在下已作好诗文,请姑娘雅鉴。”
李浩和程处默闻言来到窗口,只见地字三号房的窗户口有人将一张纸折叠起来,套在一根丝线上,这跟丝线从窗口一直连接到秦素座位上方的一个铁环上,那张纸便顺着丝线滑下,最后停留在秦素头顶,只要秦素起身,伸手便能取到。
李浩刚进春风得意楼的时候还纳闷,为什么楼上每个房间的窗口都有一根细线连着一楼厅中的铁环,原来是这用处,看来这春风得意楼为了揽财也是花了点心思的。
秦素起身取下地字三号房的诗文,展开看了一眼,缓缓道:“这位地字三号房的公子的诗文是‘游马踏青春无限,桃若繁霞梨胜雪。孑然一身二十载,只为情愫永不变。’”
“好,不错。”
“好,好诗!”
……
一诗吟罢,顿时便有人不少人喝彩,李浩听得好蛋疼,这特么是什么狗屁东西,这也叫诗?这要是算是诗,那自己每天都能整上几十首,还特么居然有人叫好,也是没谁了。
秦素念完之后也没做什么评价,只是把写诗的那张纸亮给所有人看了遍,然后便坐下了。
没过多久,又有人交卷了,唉,还不如之前那首呢,李浩忽然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唐朝,不是说唐朝诗人无数吗,不是说唐朝人最会作诗吗,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耳朵都被污染了。
其实,这不怪他们,怪只怪这诗会的入场费太贵了,真正的诗文高手,一般不会太有钱,连这个诗会的门槛都进不来,所以,这诗会也就成了瘸子和瞎子赛跑。
不过,事情总有例外,终于有个人作了一首勉强能过得去的诗,而且还是天字一号房的,诗名很骚包,叫《思春》,诗文是“折花小楼前,借花献天仙。杯中红尘影,思之日如年。”
此诗一出,全楼上下一片喝彩之声,李浩自问是写不出这样的诗来,但他看过的诗多啊,眼界自然高,这样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