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来,方士清待了一小会儿,反倒有了冠冕堂皇提前走的理由。郑秋阳也只当他是不乐意和那个“亲戚”打交道,口头上约了有空再一块玩儿,送他到门口看他开车走远了才回去继续玩。
路上他把车开得飞快,忙活了一整天,现在就想泡个热水澡,舒舒服服的上床睡觉。
结果到家一开门进去,客厅里传来电视机的声音,鞋柜几双男鞋中间突兀的摆着一双宝石红色高跟鞋,两只鞋头上不对称的水钻别出心裁。
这是他前不久送出去的一份生日礼物,礼物的主人是他亲姐姐,方明妤。
“姐,”他弯腰边换鞋,边说,“你来怎么不先打个电话?”
“我记得你们杂志明天出刊,知道你今天忙。”方明妤在里面应了他一句。
方士清走进去,看到餐桌上摆着四菜一汤,已经没了热气。
电视机里播放着某部宫斗剧,方明妤却拿着平板在看邮件,头也没抬的对弟弟说:“去把菜热热,热好了叫我。”
在厨房里热菜的空当里,方士清听到她在客厅里讲电话的声音,好像是明天要去什么地方出差,交代助手务必帮她把该带的文件准备齐全。
方明妤是个法官,出得厅堂的女强人,同时还有一手做菜的好手艺,她和方士清长得很像,也是老天爷眷顾的那种天生美人脸。
无论是用什么标准来判定,方明妤都是个特别出色的女人。
方士清从小就和她感情很好,尤其是他刚离开家乡来这边念书的那几年,方明妤既当姐又当妈,姐弟俩的关系自然比以前更加亲厚,那时候方明妤还没和王齐结婚,一对小情侣谈恋爱约会,经常带着方士清这个小尾巴。
后来方士清上了高中,慢慢才开始不粘着他姐了,弄得方明妤还时常半真半假的抱怨他一长大就变白眼儿狼。
她哪里知道,方士清不再粘她,更不再粘王齐,其实是做贼心虚。
情窦初开的年纪里,别的男同学扎堆讨论哪个女同学长得漂亮、哪个女同学发育的好,哪个女老师的短裙最短、内衣颜色最闷骚……方士清从那时候就感觉出自己可能跟他的那些男同学有点不一样,他对身边青涩的少女和成熟的女老师都完全没有兴趣,反而对操场上光膀子打篮球的那些男生蠢蠢欲动。
他很快明确自己是个喜欢男生的异类,而且就喜欢高个子、皮肤微黑、手掌宽大的同性。
因为,他姐夫王齐,身高一米九,小麦色皮肤,练过散打,手特别大。
方士清的梦中情人,完全是在照抄王齐的人设。
他感觉很羞耻,为这种背德的暗恋,可是他又没办法控制,每天早上面对湿哒哒的内裤,他总是一边恨不得一头撞死,一边又忍不住回味梦里的春潮涌动。
从那时候起,他就渐渐开始和方明妤夫妻俩保持了一定距离,他不太敢和他们离的太近,也没脸和他们离的太近。
高中临毕业,方明妤问他想在国内念大学还是出去,他选了后者,很快收到offer,之后他就逃难一样的出去念服装设计这种他从前以为就是裁缝的专业。
好在几年后回来再见到王齐,他已经收拾好了当年落荒而逃的心情,能坦然的面对且埋葬那场注定没结果的无稽暗恋。
把菜热好重新摆回去,方士清叫他姐姐:“方*官,来吃饭。”
方明妤答应了一声人却没动,方士清又叫了她两遍,她才放下平板,顺手关了电视过来坐下,扫了眼餐桌,笑着说:“想着我弟弟整天在外面吃也怪可怜的,本来还想给你炖猪蹄,可是今儿下班太晚,买不着好蹄子,也只能下回你再享受了。”
方士清也跟着笑道:“还是我姐待我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