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笨蛋,大概还不知道那个道理把!从警听说过,如果,有一个人,可以让你在想起他的时候不断地傻笑的话,那么,那个人,就是你真心喜欢的人。
我不知道,是自己这几天一直在跟他接触还是因为一开始就觉得是他的原因害我惹上那么多是非的,所以才一直想着他的,还是,真的,是因为我已经喜欢上了他,这个理由,才让我不断地傻笑的。
“南宫尘。”我轻轻地呼唤了一声他的名字。
“干吗?”他不耐烦地回应。
“没什么。”我马上避开他的眼神。
22.-药铺
“我说,夏维希,我现在才发现……原来你这个人……”她一步一步地逼近,深深地看进我的眼睛里。
“你……你要干什么?”我迎上他咄咄逼人的目光,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理直气壮的样子。
“你就这么想让我对你做什么哦?”他得脸上泛起了一抹狡猾的笑。
“你才想呢!”立刻把他推到一边。然后在床上安分地躺下。
“进去里面点!给我点位置。”他使劲地跟我挤了挤。
“你干嘛啊?我是病人啊!还跟我抢!”把自己的身子往里面挪了挪,虽然嘴上说着他得坏话,身体还是背叛了我。
“就算你是病人,也不能不让我睡觉吧!着两天忙着照顾你,我已经快累死了,你还要得寸进尺!”
“好啦好啦!”我不耐烦得哼哼。这个少爷,放着好好的大床不睡,竟然过来跟我挤着睡一张下床。还真搞不明白他得心里在想什么了。
难道,在他得心中,我真的有那么重要的地位吗?
一礼拜后。
惠风和煦,杨柳依依。哈哈!猛然间想到了孔夫子那篇沂水春风。不过,用在这里还真是恰到好处。
“你这小子,看来身子骨不错嘛!”南宫尘拍了拍我的肩膀,我白了他一眼。
不过,也幸亏有了他的照顾,我才能好的这么快的吧!
也不急着跟他辩解,却也不作任何的回应。心情还不错。也许是因为觉得一下子没有任何负担了的感觉。来这边也已经快两个星期了,我差不多已经习惯了这边的人的生活。其实跟我们现在也差不了多少。有区别的,也只是说话的方式,我们的穿着,还有平时的时候的娱乐休闲。
其实,很久以前的时候,我就一直对古人的休闲活动感到很好奇。既没有电脑,也没有电视,甚至连收音机都没有的他们,怎么能够这么一天又一天地过下去的?
现在,我真实地过起了他们的生活,才明白,原来,每个时代的人,都是有每个时代的人的生活的。他们会散步,会练武术,会谈天,会料理园中的华草。等等等等!很多有钱人家的孩子,就会拥有更多的选择。他们喜欢舞文弄墨一些,所以,也有很多人喜欢聚在一起吟诗作对。合着美好的景色,看着偶尔走过的美女,也会回过头去,偷偷地张望。
“快闪开!”我的目光立刻被后面传来的声音吸引。
只见一个黑衣男子,骑着一匹高大的棕色骏马,向我们这边疾驰而来。所有的人都仓皇地跑到一边,我还来不及反应,整个人就被推开了,而等我从地上转过身去看后面的时候,我才看到了倒在另外一边的南宫尘。他的嘴角已经渗出了血迹,捂着胸口。看到我安然无恙的样子,他才颓然地倒下。
我疯了一样地赶紧从地上爬了起来,看着那匹骏马,和那个人已经跑的远远地了,之剩下扬起的灰尘迷蒙了我的眼睛。
我抱起南宫尘的脑袋,使劲地呼喊着他的名字,他的眼睛睁开了一下,看了我一眼,脸上浮起了一抹微笑,想要说点什么,却什么都美欧说出口的晕了过去。
“南宫尘,你醒醒啊!喂!”我大声地呼喊着,看着周围的人一个个行色匆匆地走过,我一下子在心里恨死他们了!怎么连一个人都没有过来帮帮我?
看到有人被马撞了,不关自己的事情,就可以这样的冷漠无情嘛?
“有谁可以告诉我,离这里最近的医院……不,是离这里最近的药铺在哪里?”有人停下了脚步,但是愣了一会儿之后又重新离开了。有人干脆如若无睹。我有些寒心地看着一个个落寞的走开的人。心灰意冷。
卯足了劲,把倒在地上的南宫尘背了起来。自始至终,他都没有再睁开眼睛来。心里就好像有千万只蚂蚁在咬一样,让我觉得特别的煎熬。
“往前面,直走五十多步左右,你就能看到一个药铺了。那里的大夫医术很高明,应该可以看好这位公子的。”一个温柔婉转的声音在我的右后方想起。我回头望了望。看她的样子,是个大户人家的女儿。一身的绫罗绸缎,头发上还戴了很多的头饰。但是,一点也不像很多庸脂俗粉那般让我觉得粗鄙而不屑一顾。她的美,是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皮肤很白皙,还透着微微的桃红。看样子是刚从轿子上下来,后面有一个比较宽敞而豪华的轿子。这位小姐的身后,是好几个丫鬟,
“小姐,你不应该过来的。”一个丫鬟神色紧张地撑着一个像伞一样的东西,急匆匆地跟在她的身后。而我,虽然有些纳闷,这位小姐为什么这样好心过来帮我,心里却是满满的感激。
“谢谢。”我轻轻地说,然后开始往前面走去。走了一两步,就又补充了句,“小姐的大恩大德,来日并当相报!”(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冒出了一句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