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说完,一旁早有准备的侍卫手中令旗一挥,整个内城仿佛在刹那间活了过来
内城的防御不比其他地方,人员素质要高上许多,卫军的人员组成是王族出两千人,其他族各出两千人,克拉克的部落出六千人,一共一万人。众所周知,卫军的待遇是全军最好,所以这个名额往往是打破了头,所选出来的人大多都是出类拔萃。
克拉克统领无疑是位非常称职的统领,他就好像患有受迫害妄想症一样,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安排一次演习,所以令旗一下,如同按下了启动的开关,所有人都有条不紊地行动了起来。
墨菲是克拉克族中的一员,长得人高马大,威武不凡,不过一张娃娃脸破坏了整体的气势,他年仅十八岁就入选卫军,理想是要做全族最伟大的人,老兵们跟他开玩笑,说那你是要篡族长的权咯
理想每个人都有,有的人只是随便说说,如果需要付出行动则把理想抛之脑后,但墨菲不一样,他说出自己的理想后就一直按着理想的方向去做,他出co来的最早,锻炼最为勤快,武器永远锃亮,只要他参加的项目,他都力争第一。
克拉克非常喜欢这个“想做全族最伟大”的娃娃脸孩子,仅仅两年就把他调入了近卫队,狼王的近卫队,相当于全狼族最接近狼王的人,这在克拉克家族也是一个非常耀眼的荣誉。但这孩子并没有就此满足,他似乎变得比以前更加勤快了。
卫军很多人都知道他的这个理想,但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动力来源在哪,更加没人知道,他有一个朋友,他的朋友是二王子,但二王子不让他这么叫,他说既然是朋友就不必在乎份,如果看中份就做不成朋友,所以,既然是朋友就必须直接叫他海茵斯。
当初和海茵斯相识只是一个偶然,但当二王子听说了他的志向后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嘲笑他,而是鼓励他,支持他,给了他各种帮助,除了二王子担心他的生活被打扰,不让他说出两人的关系,其他的一切就跟真的朋友一样。
随着和二王子不断的交往,他才更加的了解这位不得了的人物。他的谈吐、见识,超过了墨菲所认识的所有人,他对事物的判断极为准确,甚至能根据历史上的事件判断历史的走向,往往说的不离十,似乎他是跳出时间长河的那个人,可以在众人的上方俯视着众生。
如果海茵斯处在他父亲的位置上,他可以联合虎族,以全兽族均平等的名义联合其他种族,再以狼族人口高度集中的优势,闪电打击狼族以西的狮族,在狮王尚未反应过来前消灭狮族的有生力量,等莱因哈特反应过来时,等候他的是围点打援,全歼了狮族后,率领全兽族以千
万兽族力量南下布兰德利大草原,闯进兽人关,直入人类复地,夺回失去数千年的土地
如果这一切可行,海茵斯将成为兽族的神而他,则是辅佐神的那位
唯一的缺憾,大概就是已经生在了帝王家,偏偏不是王。
墨菲在海茵斯的口中也是大将之材,海茵斯甚至对他说,照他这般努力下去,三十岁之前必做将军,而如果他是那个王的话,或许只要二十五岁。
一切都按照墨菲自己的计划执行,即使海茵斯成不了王,他也要靠自己的努力做到将军,为狼族贡献自己的力量,既然海茵斯说他行,那就一定能行。
可一切都在前天变了。
那天他见到海茵斯,海茵斯一贯的优雅、从容,但那天的海茵斯有些不一样,后来墨菲想来,大概是有些兴奋,也有些悲哀,不过想要成为神,就必须摈弃那些不需要的感。
二王子跟墨菲说了自己的计划,墨菲几乎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如果能成为一位将军为狼族而战那似乎是最好的,但成不了将军,直接成为历史的助推者也不错,他非常有幸能够创造历史,只是略有些遗憾,他看不见自己所改变的历史。
如果能看见那一天就好了,墨菲抬头看了看天,眼神似乎穿透了虚空,那一天,狼族领导着兽人生活在四季如的土地上,人们蹦着跳着,在纪念着狼神,同时还有他改变历史的人。
不过在改变历史之前,墨菲还有事可做,看见令旗挥舞,迅速和同僚一起将仓库中的弩车搬上垛口,说是弩车,比何剑以前见过的攻城器械要小的多了,大概有一米见宽,纯金属制造,地步有轮,有卡口,可以滚动也可以固定在地面,宽度更是城楼上的垛口相吻合,可以直接卡在上面。
两根手指粗的金属箭卡上槽口,转动扳手,随着机括声响,弩弦拉得笔直,墨菲看看弩车侧方的机关,只要动一动手指,这支怪兽般的箭矢就会呼啸而去,他可是亲眼见过这东西发威,手掌宽的木板,五十米开外,它能洞穿三个
墨菲轻蔑的看看城下的城防军,这些废物,躲在城墙后面或许还行,如果被一箭穿五人,恐怕会立刻跑着回家叫妈妈吧
而像这样的弩车,他这一面墙就备了三十架,如果需要,库房中还有三十架
另外,什么投掷弹、投掷斧,小型的投石车,火油,城墙上的防御装置应有尽有,因为今天是大典,所有人都没有轮休,如果需要,这一万人可以全部战死在这里,他敢向任何一人保证,城楼下面的两三万人马,绝对踏不上城楼
这王位给大王子,可惜了啊
大约不到三分钟,至少有一半的卫军踏上了城楼,四面都被守
卫的严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