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想搬过来和你一起住。”吃过饭收拾完,林应涵走过来坐在床头,揽过蒋云舒的肩膀,让他靠着自己。
“为什么?”蒋云舒懒懒的,让人伺候真的是一件很让人享受的事,即使身上能动了也不想动,靠在那人怀里角度正好,非常的惬意。
“你看啊,我罗列一些好处,对你对我都是有百利无一弊。”
“……”
“第一、我怕冷,和你挤在一起能取暖我就不会冷了呀(大冬天的还短袖短裤,你跟我说怕冷);第二、我做饭要比你做的好吃,这你承认吧,这样每天早餐和晚餐我都包了,你就可以不用吃外面那些不干净的东西了(这倒是实话);第三、我还会做家务,从小我就比你干净,你看看衣柜,是不是整理的比你好,还有这地,擦的也比你透亮(这个也勉强接受);第四,可以省出房费,帮你分担一部分(全付我也能付得起啊,这个不算什么吧);第五,也是最主要的,我不想和哥分开,一分钟也不想(说归说,你脑袋别蹭好吗)。”
林应涵幸福的抱着怀里的人左右晃着,轻柔的语气带着乞求,说出这些条理性非常强的理由,就像早就想好了似的,让你听完都没有反驳的借口,好像你驳了就是不爱他(做到情绪高涨时被逼着说:涵宝儿,我爱你,虽然不想这么早让他翘尾巴,可是情势紧逼,不得不说,也算言而由衷)。
作为蒋云舒来说,最吸引人的可能就是吃的方面,那些千篇一律的早餐的确是吃够了,晚餐除了面条就是盖饭,唯一几次有兴致做了几个菜,看着溅的哪都是的污渍,最后连吃的兴趣也没剩多少了。
他懒,小时候做饭那是逼的,做的也是粗糙不细致,达到能吃就成功,回过头来再吃林应涵做的饭,就有一种下馆子的感觉,那绝对不是一般的口味好,和自己做的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剩下的那四条,他知道那都是林应涵想要靠近自己编出来的,他的确能狠心给驳回去,但想想还真的是没有弊,对两人都好。
静下心来细咂摸,现在两人都到这份了,可以算做是热恋的开始,虽然恋的成分还没那么浓,但最起码最直观的肢体感的缺失还是挺难熬的,这就叫食髓知味,尝到了甜头就想再尝,那东西一撩就上瘾。
“你不是刚租吗,剩下的房费怎么办?”蒋云舒问。
林应涵惊诧的抬起他的下巴,“你怎么知道的?”
蒋云舒一副我不是傻子的表情打下他的手,“你以为你很精是吗,那么爱干净的人怎么允许朋友把家弄成那样?嘁,还骗我。”
“还是哥聪明,嗯…的确还剩下好几个月的房租,不过我可以转租出去,单位有新来的同事正要租房,我可以转给他,这样不就解决亏本的问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