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叔叔,你家是不是在京城?”原本若云是管人家叫大哥的,是他自己觉得这样叫会让他不好意思,所以她这才改口的,当然,这“不好意思”自然是若云从王爷那意味深长的眼光中理解出来的,古人不都流行早婚吗?据说只要相差十岁以上的就可以叫叔了,瞧瞧,多聪明的一姑娘!适应的多快!
家?敬王的身子怔了怔,随即答道:“是。”简洁明了。
“你家有几个人呢?”好奇宝宝继续追问,其实她是想问问这么大一帅哥家里娶媳妇没有。
“敬王府上下536口人。”非常准确的回答。
师父下山前曾跟若云说过,往南走,会遇到贵人,那个人会带她完成她在这个时空的任务,她听了师父的话,果然遇见了他——敬王爷,所以她现在当然要先清楚对方的家底,兴许还能早些完成任务,回到21世纪呢!
“那个,云儿,我的那块玉佩呢?”敬王爷此时的话竟然出奇的温柔,害的人家若云差点就听晕去,找不着北了。
“王爷叔叔,是这个吗……”若云从怀里掏出那块雕刻着木兰花的暗红色玉佩,在敬王面前晃了晃。
敬王伸手想从若云手里夺回玉佩,却被若云一把给收了回去,“送给我行吗?”这哪是问人家要,分明就是抢。
敬王的脸色不太好看,却也没再说什么,若云就厚着脸皮当人家答应了,顺手将玉佩给塞进了自己的怀里。追风本来想追上来说什么,却被逐月一把给拉住了。他的贴身之人自然知道那块古老的血色蔓萝玉对王爷的意义,既然王爷自己都没意见,当下属的还去管那么多做什么?
据说一块明清时期的玉佩就能卖好几万人民币,好的还值上几十万,几百万,这玉佩要是给自己带回去,就算值不了几百万,总也值个几万吧,那可是相当于自己一年的学费呢!人家堂堂一王爷,家里应该多的是宝贝,不差这么一块的。若云的心里美滋滋的,边慢悠悠地驾着马边盘算着回去怎么把这玉佩买掉。
“拿去,擦擦吧……”面前忽然冒出一块白色的貌似手帕的东西。
若云伸手了嘴角,果然有体挂在那里,忙一把拽过在眼前晃悠的手帕,在嘴角胡乱擦了一把,真丢人!怎么想着想着竟然这么入神,连口水流下来都不知道,自己好歹还是个淑女哎,真是大损形象!
咦,这手帕是谁的?侧头一看,咱那亲爱的王爷叔叔正驾着马匹悠哉悠哉地从若云面前走过,他是个大男人,应该不会带手帕的……若云自我安慰道,可是,貌似那四个随从中更没一个像女的……
当一扇庄严的大门出现在若云面前的时候,她知道,这两天两夜的行程终于可以结束了。其实如果不是顾着若云的体力跟不上,他们应该在半天之内就能回府的,不过这一路下来,倒是叫他们发现了不少来时并不曾注意的美景。
两个家丁模样的人小心翼翼地打开那扇珍贵的楠木大门,一个年约四五十岁的老管家恭敬地候在门口,等待着主人回府。
随即有家丁上前接过大伙手中的缰绳,将马匹牵走。
敬王率先跨进那高高的门槛,边走边向管家问道:“府里最近如何?”
“一切都……”管家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见一条黄色的大狼狗从院子里冲出,朝着门口奔过来。
若云这人吧,虽然有点天不怕地不怕的子,但却独独怕这狗,也不是说这狗咬着会有多痛,而是,她不想得狂犬病啊……因为这个时代可是没有狂犬疫苗的!
说时迟,那时快,眼见着这大黄狗就只离大伙一尺远,若云一蹦三丈高,见着个脖子什么似的东西就狠狠抱住,双腿蜷的跟青蛙的后脚似的,紧紧夹住身边的人。
“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