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脑一团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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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在一天下班之后,我走进了猫铃铛酒吧。一想到一向清醒的我居然堕落到要去“见网友”,全身上下就一阵阵直起鸡皮疙瘩。“网友见面”这种事,在网上的若干荒唐行为排行榜中早已荣登首位。也许是职业关系引起的逆反心理,我从没见过任何网友,也从不想见。说穿了,我对网络没幻想。我没吃过猪肉可没少见过猪跑,我所知道的见网友的例子,十个里面十个没好事,最不坏的也要去集体腐败一场,消耗钞票,增加脂肪。
我实在是不明白,这些人怎么凭什么会认为网络那一端的某个人会是自己所期盼的那一个?不管在什么地方,坐在电脑前面的不就是一群跟自己一样的家伙?同样饥渴地寻找着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帅哥美眉,同样提防着防不胜防蛤蟆恐龙,同样神色委琐,同样yy(注:拼音缩写,意淫。)个没完。这样的家伙,随便找个坐在旁边的人岂不是更快更省事?还是说,网络这种东西给了人一个自我欺骗的距离空间?
可是我无从选择。上班的时候我曾悄悄溜进落日论坛。果然,灯火阑珊正在那儿给我招魂呢,一天一篇。他说他现在学也不上了,每天在猫铃铛酒吧里等菲菲鲁和时空机器,从下午酒吧开门一直等到第二天早上关门,一天等不到人他就一天不走,誓把酒吧的地板蹲穿。帖子底下一大堆跟帖,给他打气加油的、骂他天天叫春发神经的、苦口婆心劝他回头是岸的、唯恐天下不乱瞎起哄的、还有好些人知道他就是过去红名之狼的大头目,趁机往死里糟贱他。乱哄哄的好不热闹,直看得我手脚发软,几乎连鼠标都抓不住。没办法我得去,再不去的话我的日子也没法过了。我比我想像的还要没用。
我去的时候夜还不是很深,酒吧里冷冷清清的,只在窗边坐着一个很年轻很瘦削的男孩子,穿一件藏青色长风衣。我心里想那位肯定就是灯火阑珊了,不会错。我没敢仔细看,只模模糊糊地感到他脸色发青,眼圈发青,胡茬子发青,棱角分明,表情坚定而阴郁,就像是从钢铁工厂里炼出来的铁皮人。这下我心里更没底了。
我没有走过去,而是直接坐上了吧台。
“螺……嗯,皇家基尔吧!”
我屁股刚坐稳就后悔了。我真是昏了头,他爱等就等,关我什么事?而且我跟他根本就不是什么“网友”,是“网敌”!我跑到这里来干什么?简直是他妈一出鸿门宴!接过酒杯的那一刻,我决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喝完这杯酒就立马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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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发着狠把一大口酒倒进嘴里时,身后突然冒出一句:
“你也是一个人吗?”
灯火阑珊居然毫无声息地在我背后冒了出来!一阵恶寒从脖子开始,沿着脊柱顺流直下,直寒进每一条骨头缝里。我一口酒全呛在嗓子里,顿时咳了个翻江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