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明麓摇头,“不会。”让他带这群人,本来就是上级看好他的体现。其次,让他拿捏着乔安,总好过乔安在别人手下,届时跟别的设计师抱团攻讦他来得好,如果这样的话,他宁愿做乔安的前辈,让对方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蹦跶。
等到时候,乔安撬前辈墙角名声传出去,绝对无比j-i,ng彩。想到这里,殷明麓眼眸微弯,嘴角有一丝似恶作剧般的笑容,还颇有些愉悦。
楼妄见到那笑容,心情却更加复杂,他平复了一下胸膛内的悸动后,才语带劝说道:“大家都知道你的善良,但你以后也要学着拒绝。”这种被其他人推三阻四、不想干的任务,只能落到少年身上,他倒宁愿少年强硬点拒绝,省得他牵挂着,心中十分过意不去。以后这样为难人的事,他还是不要找殷明麓这孩子了,这人太过好心了,容易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啊?劝他学会拒绝,莫名其妙被上司怜惜,甚至顶着一头关爱回到岗位的殷明麓有些懵。
周末到来。
周锦珩还不知道乔安要回国且打算给他一个惊喜的消息,他来接殷明麓下班。
殷明麓和同事刚从大厦里出来,就看到一辆低调的跑车停在门口,驾驶座上是一年轻帅哥。
那个帅哥有一张十分俊美的脸,一双上挑的桃花眼藏在金框镜片后,衬着纽扣系到最上面一颗的黑色西装,透着一股既勾人又禁欲的气息。总之,那天然撩的花花公子做派十成十。
“哇,你男朋友魅力真大。”托尼眼中闪过惊艳,“我刚刚看到珍妮弗都看呆了。”
这不安于室的男人啊。
看着往来的男男女女那情不自禁注视着周锦珩的目光,殷明麓冷哼一声,很不情愿地走了过去。难怪原主之前一天到晚都没有安全感,有这样乱放电的枕边人,谁不成天提心吊胆头顶绿帽啊,直到婚礼前一刻都不能放心。
殷明麓挥别同事上了车,刚给自己系好安全带,周锦珩就笑着道:“我带你去见朋友,我们先回家,你要好好打扮打扮,争取给他们留个好印象。你如果穿得不好,他们的嘴可能会有点毒舌,但肯定不会是恶意的,他们就是习惯性挑剔罢了。”
一路喋喋不休。
“……”殷明麓板着小脸,想把这男人打死。
不过联想以前,原主以前每次想让周锦珩带自己去见那些狐朋狗友,周锦珩都会敷衍道:“见什么朋友?我们的朋友圈子又不重合,除了画画做饭、种花养草之外,你既不会打牌、不会打斯诺克,高尔夫你也不知道怎么挥杆,那些有钱人的玩意儿你都不会,带你去也没意思。而且哪怕我们要结婚了,我也不喜欢你今后多干涉我的朋友圈子,过分了解我的私事,我不喜欢你这样。”
一句“我不喜欢你这样”就彻底堵上了原主的嘴,他害怕惹周锦珩厌烦,于是咬了咬唇,不敢再提。
周锦珩也很满意原主的“识相”,他是喜欢小玫瑰的撒娇粘人的,但他同时也是个不愿意被人越界打扰的男人。兄弟是兄弟,情人是情人,兄弟如手足,情人是衣服,在他心底怎么能相提并论呢?
所以原主自然是不如乔安重要的。因为乔安不仅仅是对方心中的白月光,同时还完美地兼具了“兄弟”和“情人”双重身份,周锦珩自然爱到了极点。
呵呵。
不过现在能主动带少年去,也算是一大进步。
虽然这男人嘴里依然吐不出象牙,在他穿衣服时不停地指手画脚:“你不要穿那件,那件太素了,穿了根本不起眼。那一件也不要,那件太招摇了,你露着两条腿在外边,想过我的心情吗?我可是会吃醋的,啊!”
最后一声尖叫,是因为少年终于受不了他了,直接给了他一拳。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周锦珩这男人果然乖了不少,虽然在临出门时,也不知道是不是紧张,又开始甩着车钥匙,对正在穿鞋的少年来了个约法n章:“你在外面要乖一点,不能随便发脾气,不能随便打人,我兄弟嘴毒但人其实没有恶意,你不要太计较,太放在心上。”
“……”殷明麓虎着小脸,气得想把脚丫上的鞋子塞这男人嘴里。他决定了,今天晚上回来,就让这男人跪着洗衣服,洗他那十几双臭袜子,好解他心头之气。
至于勤勤恳恳的洗衣机,就特赦能休息一晚上吧。
到了约定的地点,一叫孟园的私人菜馆,因为这古香古色的地方虽四通八达,但曲折回环的长廊很多,第一次第二次来的人很容易迷路。周锦珩还没来得及给小玫瑰松开安全带,小玫瑰自己就跳下车了,那双乌黑的眼睛有欣赏。
周锦珩也不以为意,怕对方迷路,刚想牵着对方的手,结果对方车钥匙往门童手中一丢,比他还熟门熟路地走进园子。
周锦珩:“???”宝贝儿你不是第一次来吗?怎么那态度比他还阔绰???
孟园是私人菜馆中的佼佼者,有钱人的聚集处,一应娱乐设施俱全,最中央的大戏台上一天到晚都在咿咿呀呀的唱小曲,闲暇时候那些公子哥还可以打牌、钓鱼,唱歌健身等等极尽享受。
周锦珩最喜欢对原主说的台词就是,我们的朋友圈子不重合。毕竟含着金汤匙的有钱人和不得不从零奋斗的平民,从出生起就存在着天然的差距,那些纨绔子弟,对原主这种循规蹈矩、不会享乐的人一直存在着偏见和高高在上的优越,嫌弃原主不会打牌、不会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