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逸尘也不希望认识的人都有病,自从他开始用枯冷禅的独门技艺开始辩证施治以来,好像身边的病号就在不断的增长。
柳逸尘上次见到黄祭祀的时候,还没有发现她有病,那也是没有太注意她的小脚,现在突然注意了,就发现她病的还不轻。
你脚背上这三颗红痣,其实并不是痣,而是疮。柳逸尘神色郑重:你脚上原来肯定没有这三颗东西,但是自从你开始身上某处刺痛以后,就出现了,只是你肯定没有把这三颗小不点当回事儿,更没有将其联系在一起。
黄祭祀俏脸微红:这有什么关系?
众人都松了口气,同时啧啧称奇,看来柳逸尘看对了,并不是胡说。
这叫血迷疮,是由于你曾经中过很厉害的热毒引起的,先是小腹胀痛浑身燥热,后来症状消失了,但之处便开始发痒刺痛,绮梦流阴,但是白天并没有什么异常的症状,只是总觉得身上发热,所以总是想要穿的凉快一些。
柳逸尘见黄祭祀的脸更红了,却默默听着,他说的症状都对,叹气总结:你脚上的血迷疮,出现的时间应该不会多于三年,否则你早就全身溃烂身殒,根本就没有机会活到现在。
血迷疮其实一开始就有了,但潜伏在表皮之下,你看不到,这种疮是由一种叫做血迷草的毒物引起的。柳逸尘详细做着解释:黄祭祀以前肯定给人下过这样的药,但是你可能用什么方法将其压制住了,以为那是春药,但实际上不是,那就是血迷草。春药不会害死人,但血迷草不但会害死人,而且潜伏期很长,如果在这个阶段受孕的话,会生出一个怪物来,全身没有皮肤,血淋淋的,能把好人给吓成精神病。
这手段可是够阴损的,多大的仇啊,明刀明枪也比这样磊落。白眼狼嘀咕了一句。
黄祭祀面色阴沉,美眸迷离,好像在回忆,又好像有些惘然。
柳逸尘没有说话,只是又扫了一眼那雪嫩小脚上的三颗红点,眉头微皱,这种病不好治,不但药材难找,而且治法有些惊世骇俗,恐怕就算是找齐了药材,黄祭祀也未必肯治。
黄祭祀的眼神突然清澈犀利起来,还闪过一抹冷意:我的病还有的治吗?
柳逸尘点头:只要能够找齐药材,可以治愈。但治法有些惊世骇俗,不知道你能否接受得了。
难道会比死还要可怕吗?黄祭祀自嘲一笑:死我都不怕,还怕治病?
那好,我现在就开一张单子,先在本地找找看,如果找不到你自己再想想办法,大家活儿也都帮忙想想办法。柳逸尘说完就开始写药方,这些药方一直都在他的脑子里深藏着,用的时候直接流注于笔端,毫无迟滞。
柳逸尘把药方先递给黑鹰和白眼狼:两位老爷子看看能不能弄到这些,如果能够弄到的话,就不用再费劲儿去别的地方找了。
两位老爷子看了看,黑鹰接过柳逸尘的笔开始打对号,这是他能找到的,白眼狼又勾上了一些,剩下的就是找不到的,还有七种。
柳逸尘看了一眼,他又勾掉了三种,还剩下四种。
天圣道看了一眼,都勾掉了,拍张照片发送出去:我老爹明天过来的时候就会带来。
明天会带来什么啊?一股淡淡的烟草味儿飘到各人的鼻子里,土地公叼着翡翠烟嘴儿走了过来:今天人到的挺齐啊,看来都是为了参加鹰王的六十六岁生辰啊,老鹰,你这次可真是太有面子了,死了都值了!
我还没活够呢,为什么要死?黑鹰瞟着土地公:听说你现在挺厉害啊,又突破瓶颈了,看来你没准儿哪天还能超过天帝地皇也说不定。
那个是不敢想,但是对付你是绰绰有余了。土地公叹了口气:也就是说说,如果你们都没了,我也没有什么意思了。你还是长命百岁的活着,否则人生太寂寞了。
土地公坐了下来,天圣道和帝青梵和他打着招呼,他微笑招呼两人坐下,扫了一眼黄祭祀;黄祭祀,这是怎么了,看起来好像没睡好觉似的,真憔悴,到底怎么了?
这还用说吗,一看就知道是失恋了。黄祭祀淡淡一笑: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众人莞尔,土地公摇头失笑:你这是老夫突发少年狂,正常情况下,孙子都能谈恋爱了,你这自己才谈恋爱,成长的道路真是漫长啊。
众人大笑,黄祭祀莞尔。
财主,你把老白给抓走了?黑鹰从轮椅上起身直了直了腰,在树下走了两步,他的举动让许多人大吃一惊,都以为他病的很重,谁都没想到他已经可以起来走动了,而且看起来还神清气爽。
土地公神色有异:在我那里不假,怎么着,你还想掺和掺和?本来以为你都要完蛋了,没想到你反倒是好了,不知是哪位名医救的你啊?
还能是哪位名医,当然是我的好女婿了。黑鹰走到柳逸尘身旁,轻轻的拍着他的肩膀:我女婿不但治好了我的心病,也治好了我身上的病。原本以为三五天就要去见雷锋了,没想到又缓过来了,这下子比以前好的时候还好,估计没有个十年八年还不会死了,真是人生充满了意外的惊喜。
院子里很多人听到这话神色都不对,紧皱眉头的不在少数,这些人,大多数是某城和海外某地之人,本来的预期是黑鹰活不了多久就会完蛋,所有都做了相应的准备,没想到黑鹰现在又好了,那些准备都白做了不说,很多设想都变成了泡影!
黑鹰走的这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