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的想法。我相信当时的你喜欢粘着我,应该也是我俩从小玩到大,你依恋我如同亲哥哥而已。”
“!”陆蔓蔓挥舞着小手,“我一直喜欢你。因为你长得好看,我从小就立志要嫁给你!”
安之淳听了被噎了一下,“你还真是……早熟。”顿了顿,他又说,“后来,你为了摘玫瑰花给我,被马犬咬了。我就很心疼,从此以后再放不下你。当时对你没什么想法,但也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让其他女孩子走近我。奇怪的是,懵懂的年纪,我也确实没有对同龄的异性有任何的感觉。直到后来,你十二岁生日那天,在电影院里,出现在我面前。你的模样与我那个年龄段的异性,其实也相差无几了。而我忽然发现,我居然在那一瞬,为你心动了。”
“蔓蔓,”他抚着她的发,“如果说,那一次,是我第一次为你心动。那你出现在我圣诞派对的那一天,你向我看来,朝我微笑的那一刻,我忘记了时间,却独独记住了你,更记住了爱情是怎样的一种感觉与体验。从此之后,无论我走过再多的地方,见过再多的风景,哪怕见过更美的人,我都无法再心动。我根本无法忘记你。我爱上你,只在一瞬之间,但却延续了我整个的生命。”
陆蔓蔓怔了怔,安之淳比她爱得要深,他始终坚定不移;而她,她为顾清晨犹豫不决过。察觉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的躲闪与愧疚,安之淳心下了然,微笑着说,“蔓蔓,我都明白。没关系,我爱你多一点,就可以更宠你一点,女孩子就应该被宠着的!”
陆蔓蔓带了些鼻音:“我情愿你爱我更少一点。”
“傻话!”他亲了亲她红润的唇。
“其实,那一次,你为什么闹得那么大?就因为李蒙提及了林达?”安之淳忽而问,“你一向任性,可你心地软,不会做那种事。林达真的是你推下楼梯的?”
陆蔓蔓怔了怔,苦笑道:“是,还真是我!”
第五十九章我只相信陆蔓蔓
在那场派对上,安之淳的同学越来越多。大厅里,每个人都在起舞,鸡尾酒倒了一杯又一杯,华衣美服,动人的旋律。一切都令人陶醉。
派对是有主题的。安之淳刚从美国回来,又因为陆蔓蔓迷恋菲茨杰拉德,所以为了讨好她令她高兴,他将主题定为爵士年代。
所以,每个来的人,都像二三十年代的绅士淑女。
看见他的同学们,个个都像花枝招展的孔雀,陆蔓蔓调侃,“呦,黛西和盖茨比来了一拨又一拨。”
晃着面前酒杯,酒红的液体轻晃,安之淳有些无奈,看着她那一张一合的红唇,无端地就觉得心浮气躁。她靠得他近,身上浓郁的五号香水向他袭来,连他牵过她的手的指端都是她的味道。明明那么浓的香味,她用着却也很合适。“还不是为着你喜欢。偏偏你还那么难伺候!”他抿了一口酒。他居然说出了近乎于表白的话,连自己都觉得诧异,颈项红了,自己都知道,耳根肯定也是烫的。
偏偏某只不安分的小生物不解风情,踮起脚尖,摸他的下巴,“咦,你喝多了吗?耳垂都红了。”蔓蔓不解,又摸了摸他的下巴,刚好他低下头来迁就她,她一个不小心摸到了他因酒意而殷红的唇瓣。
陆蔓蔓的眼睛眨了眨,猛地缩回了手。他的嘴唇真柔软啊,看起来那么润泽,尝起来一定味道很好。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她猛地跑了出去。剩下安之淳一个人站在书房的窗边,既好气又好笑。
等跑出去了一会,又噔噔噔地跑回来,靠在书房门后,偷偷探出小半张脸来看他。
真是个小人精!“过来。”他对她招了招手。
“不,我自己找乐子去!”她又噔噔噔地跑了。
真是……很难伺候!
安之淳穿了一套三件式的复古的烟金色西装,笔直英挺,又带着古典的气质,尤其是那对狭长的丹凤眼,慵懒地扫过来人时,被他瞧上一眼,人就要醉倒了。
而他的小美女趁着大人不在,居然还贪杯。她央求了许久,他才给她一小杯,可她趁着他和同学玩桥牌时,自己偷偷去斟了一大杯来喝。结果就有点醉了,走路摇摇晃晃,十分娇憨妩媚。
如果说,当林达到场时,男孩子们的目光都胶着在林达身上,惊艳一时;那陆蔓蔓出现时,就完全抢过了她的风头,盖住了她的光芒。
陆蔓蔓是从二楼下来的,摇摇晃晃,迷迷糊糊,但眼睛却很明亮,又润,像被泉水浸润过一般。她看见盛在剔透明亮的水晶壶里的蜜糖色液体,眼睛就更亮了,像只黑蝴蝶一下子就扑到了桌面上,抱住了那只水晶酒壶。
当时,一身金色礼服裙的林达就站在她旁边不远处。本来许多男孩子围在林达身边,忽然听得动静,纷纷转过头来,就看见一个黑裙子少女居然抱着酒壶在那娇娇的笑。她说,“酒,好酒!嗯,好香,好甜!”
一看就是喝醉了!但男孩子们的目光一下子就定格住了。那个少女小脸蛋红红的,嫩得能掐出水来,眉眼fēng_liú,肌肤胜雪,黑色典雅的小礼服裙一衬,肌肤更是雪白得透明,整个人美丽得不可思议。尤其是她爱笑,一笑时,大眼睛弯弯的,红唇边还有一粒淡淡的酒窝,很甜。
就有男孩子借故亲近她了。
“小妹妹,怎么没见过你呀?你不是我们班上的,是安之淳的妹妹吗?”
另一个又问:“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