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马脚,可时间推移,她已经不再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小心,面对祖母时顺口就把底细透了出来,挨骂也不觉得难过,听着老人家洪亮的嗓门,反而忍不住笑了。
“娘子,笑什么呢?”云枝从屋外进来,细细地打量叶央,把手中的一本书放在桌上,“我刚从大少爷那儿过来,他说这本枪谱是老爷原先批过的,叫你好生收着。”
老国公的东西?
叶央立刻回神,答了句:“那是要小心。”一抬眼见云枝古怪地盯着自己,又问:“你怎么?”
“娘子自从挨了老夫人的训斥,已经笑了很久了。”云枝说着,也跟着翘起嘴角,“对,我记得还剩了些熟制的牛皮,不如剪裁成合适的大小,将老爷留下的几本书整个包起来,免得污了湿了。”
这个主意不错,叶央点头,翻开一页,爱惜地摸了摸上头老国公刚劲有力的字迹,让云枝出去取来牛皮。
她转身时步伐轻巧,头上有什么银亮的东西在烛火下一晃。叶央下意识望去,云枝头上插着那支自己送的流苏银簪,精致又不惹眼,倒很衬她。
……叶央记得打发她去拿东西的时候,云枝头上是没有那根簪子的。
朝中人臣从不怕麻烦,世家和新贵结交也格外注意。叶家的人要去王家串门,可不是提前一天说了就行的。
早朝之后,叶小国公同王老侯爷说了几句话,侯夫人邀请叶老夫人吃了一回茶,聊聊家里装修及儿孙的成才几率,这才算熟识了,叶央去王家才能不那么突兀。毕竟大家都不怎么热络,猛地上门,彼此都尴尬,不如先熟悉熟悉,聊起来才痛快。
叶二郎想的很美好,让妹子多交几个朋友,生辰宴上热闹一下。属于叶央的那间清凉斋,他可准备了不少好东西,就算京中一干贵女来做客,绝对能让妹妹有面子,衬托出她当年独一无二的地位。
“昨日和二哥去承光寺上香求签,见到王家姐姐,她又邀我去家里呢。”叶央盘腿在床脚,和祖母并排坐着,拉拉叶老夫人的衣袖,眼睛睁得很圆。
午后的蝉鸣声吵得人头疼,小孙女也很让人头疼,叶老夫人抽出自己的袖子,慢慢靠在床头,“我前几日就和你说过!那时你忙着练枪术,还说天太热懒得出门。”
“假如明天不热,我就去王家姐姐那里。”叶央貌似勤快,连忙保证。
叶老夫人失笑。说她孙女懒呢,每天鸡鸣起床,避开丫鬟小厮找个没人的地方偷偷练拳毫不含糊;说她孙女勤快呢,日头一出坚决不离开屋子,连饭都懒得吃!
其实叶央是不大适应京城的气候。西疆的三伏天也不会热到哪里去,她住了两年早习惯了,谁知道京城苦夏,如此难熬?承诺过到王家做客,至今也不过写过几封字迹歪歪扭扭的信给王巧筝,再送个云枝绣的帕子,凑个手帕之交罢了。
收到的回信是端端正正的楷书,王巧筝回赠的手帕上还别出心裁地绣了一朵兰花,换个角度看又像只苍鹰。
手帕和香囊差不多,都是女子的闺中私物,用来证明姐妹之情再好不过。王巧筝知道叶央不爱花花草草,绣些蛟龙松柏又不适合女孩子用,就设计了这么个图案。
发誓要在大热天去一次王家,不过当天傍晚传来个消息,改变了叶央的出行计划。
那个消息是做官的叶安北和伴读的叶三郎一同带回来的,当时叶二郎不知道溜达到哪里去了,所以最晚知道。
“阿央,你还记得五皇子吗?”叶三郎看着太阳落山后才恢复精力的叶央,试探道。
叶央大口灌下半盏冷茶,心虚了一下,却说:“当然记得,一想起来我满口都是窥仙池的水味儿。”还有那只五天才消肿的右手。
根据商从谨在京城的风评,皇帝不太喜欢他,能同他交朋友的人又怕他,只有叶央和他关系最近,算是好友。
只不过那个好友身份太尊贵,想见一面就得入宫,宫里规矩又多,叶央忙着事不少,渐渐也就忘了这茬儿。她能在生辰宴上请王巧筝来,但能请商从谨吗?
毕竟是皇子,恭恭敬敬地保持一下距离就好,也不知道商从谨有没有记恨叶央曾经和他打过一架。
“记得就好。”叶三郎不介意她古怪的表情和语气,“虽说不好妄自揣摩圣意,但五皇子还是很得帝宠的……不止大哥,连好些朝臣都想左了呢。”
叶三郎还没做官,说起话来百无禁忌,吊足了叶央胃口。
“三哥,你倒是说呀!”
“五皇子,要封王了!”叶三郎一板一眼,无比认真,“金口玉言,皇帝亲说的,众皇子中第一个封王的,日后的怀王府就在咱们家旁边!”
☆、第40章
不仅叶三郎震惊,整个朝堂下巴掉在脚面上的人两只手都数不过来。皇帝对商从谨的态度从来不算好,甚至连“和颜悦色”都差得远,怎么就突然封王了?
叶央却没那么惊讶。
所谓爱之深责之切,皇帝对皇后的感情有多深厚,等想明白了自然会转移到商从谨身上相同的分量,每年皇后忌日不让他祭奠是不假,但出宫一番阅历,银子和随从都给得足足的,皇帝对商从谨不可谓无情。
还未成年便封王,足以证明五皇子在圣上心里的地位,而且看商从谨的封号就知道,怀王怀王,如今的皇帝终于从丧妻之痛中走出来了。尽管还没有封地,京中的一套大宅子也备好,就等着选个良辰吉日正式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