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上下打量着前方的青年,视线从脚跟一直上移,最后目光固定在周涵的一张脸上,“但你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天仓开阔、鼻翼饱满,兼之天魁、天銊入本命宫,正偏财座天德月德贵人,已经是我能遇到的人里,最为富贵的命格了。”
“什、什么?”
周涵压根听不懂,连猜带蒙,大约只明白对方大概是在说他命好,但命好和李小雅在他身上下降头有什么因果关系?他心中这么疑惑着,就把话说了出来。
“因为,我要杀了你,把你的运势夺过来。”
李小雅裂开嘴笑了起来,笑容中带着点儿疯狂而凄楚的意味,“我有什么办法呢?能寄居的身体命格不旺,像你们这些人的身体我又用不了……”
她忽然提高了声音,发出了刺耳的笑声,“我在地下等了快七百多年,好不容易再来一世,不是为了活得这么憋屈窝囊的!你们这些天生好命的人,又怎么会懂!”
周涵被她的笑声吓得后退了一步。
若不是他当真见识过那能夺人性命的铜钱降和人面疮,他一定会笃定李小雅这是犯了癔症,人已经疯癫了。
什么寄居,什么在地下等了快七百年……
周涵自小在欧洲长大,比起僵尸、画皮和狐狸精,他分明更加熟悉狼人、丧尸或者吸血鬼。他所知道的那些极为有限的奇谈异闻,都是在他接到的几部剧本里随随便便看来的,本身就经过加工,再被编剧一番魔改,动不动就是女蜗血脉、伏羲托生,一脚踏破虚空,一剑破碎苍穹什么的,以至于他对这方面就形成了一个“特别扯”的既定印象,根本连了解一下的好奇心都没有。
但是现在,周涵从面前这么一个衣着时尚、大眼红唇的青春少女口中,听到了让他觉得匪夷所思到只应该出现在小成本网剧剧本里的话语,李小雅说的明明是字正腔圆的中文,他才觉得自己有听没有懂,根本无法理解。
“……你、你是说,你已经活了、活了六百多岁了?”
周涵踉跄着又后退了一步,他心说这tm不是在演《夜访○血鬼》吧,说话的声音都抖出了电音效果,“这、这不能够的吧?”
“呵呵呵、哈哈哈……六百多岁?错了,我只活了十六岁!”
李小雅放声大笑起来,属于年轻女孩儿的略有些尖锐的嗓音,在空旷静寂的公园里,平白放大了一倍,甚至令人觉得刺耳。
“我母亲是孛儿只斤家的公主,父亲亦留着黄金家族的血……”
她边笑边狠狠咬着后槽牙。
“就因为我一出生就是一副不男不女的身子,被那群养在大都里的术士批作‘天赋异禀、宜作人殉’,十六岁便让他们用陶土封了七窍活活闷死,尸体任虫蚁啃尽,最后魂魄连同练成的虫王一起镇在降墓里头,在无尽的黑暗中生生煎熬了这六百多年!……你让我如何不恨,如何甘心!”
也不知是不是真在墓里憋得太久,以至于格外有倾诉欲,李小雅脸上笑得狰狞,依然在滔滔不绝。周涵觉得她此时十足就是推理里的凶手,不把台词说完绝对不能甘心。
“现在我终于出来了!可是当年那些人却都死了!包括我那狠心的父王母妃、还有用泥封住我口鼻的人,全都死了!而我却又活过来了!”
她眼中流露出疯狂的神色,“这一世,我活得很好,比他们当年都要好!我要活在世人的瞩目里!我要大红大紫、大富大贵!我要将前生亏欠的一切都享受回来!”
此时周涵已经听明白了,感情这李小雅已经不是原来的李小雅,而是个不知道怎么着附到了她身上的冤鬼,这倒霉孩子六百多年前顶顶憋屈地死在封建糟粕之下,现在为了弥补前世的遗憾,就一心一意想出人头地、扬名立万了,而方法竟然是让路人无辜躺枪,就像他这样,因为天生欧皇、人品太红,就要被她给杀人夺运了?
“我也觉得你很可怜……但、但是我觉得你也不能牵连无辜啊……”
周涵抓耳挠腮,他知道阮暮灯正在赶来的路上,所以想尽办法要和“李小雅”多扯几句,好尽量拖延时间。
“对、对了,有一个问题我问你!”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连忙高声问道:“我听人说,你在我身上下的那降头,需要我的生辰八字?可我的八字应该没人知道啊,你是怎么拿到的?”
“你的八字我当然知道……”
李小雅伸手按了按右耳,“不止这个,我还知道很多的事……”
周涵睁大了眼睛。
“而且,我还知道,你在等那个帮你破了我术法的‘高人’来救你……不过……”
红裙的姑娘露出一个有些渗人的笑容,“不过,我知道,今晚的胜者一定是我,他对付不了我!”
说话间,“李小雅”忽然手腕一甩,周涵便看到一道金光朝自己飞来。
周涵和姑娘说话的时候,精神就一直处在极为紧绷的状态,一刻都未曾松懈过。此时虽然毫无心理准备,但看到有东西冲着自己迎面扑来,立刻就本能地闪身一避,堪堪躲过了那一下。
金光落地,周涵仔细一看,顿时浑身汗毛倒竖,“哇呀!!!”一声惨叫出来——那竟然是一只巴掌长的大蜈蚣,金红交错的身体遍生布足,头顶一对黑金触角和毒勾,在昏暗的路灯下,依然反射着金属色的光泽。
然而最让他惊骇的是,这蜈蚣背部还生了两对薄翼,狭长透明,形状有点儿像是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