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上,一般分为准备程序跟审判程序,准备就像是战前两军事先对垒,各自陈述,为利之后的审判能迅速进行不拖延而设置的制度。
法庭运作一般为公开,除非特殊案件,民众可随意进入旁听,但不包含准备庭。于是,今天这庭很安静,一个授命法官、一个陪席法官、一个审判长,律师席与检察官席相对而坐,中间则是辛苦打字记录的书记。
相比三个公诉检察官外加各种证人的阵仗,乔可南这儿倒是孤单单一人,和琼安娜一并坐在被告审判席上,有种秋风扫落叶的寂凉感。
审判长坐稳道:“现在开始准备程序,书记官宣读案由。”
这桩案件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用情理法来看,很复杂;用法理情来看,很简单。复仇女神是直接在牢里下的手,她事先带了安眠药,掺在水里,等迷昏了青年,取出凶器,再行割喉。
至于刀是怎样带进去的?检察官陈述:“被告将瑞士刀系上绳子,用塑胶膜套好,吞在胃里,瞒过牢警再进厕所里拿出,接近神智不清的被害者再行割喉,被害人失血过多,抢救不及,当场死亡……”
原本的加害人,现在倒成被害者,说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