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原各部奴营,全部抽调出来,组合成统一的奴军营。奴营统领,是我提议让你做的,你的意思怎么样。”
胡忧单膝跪倒道:“末将谢军团长大人栽培,赴汤蹈火,绝不敢辜负大人之期望。”
“嗯!”胡忧满意的点点头,抚须道:“本坐一直很看好你,好好干。”
胡忧感恩道:“是。末将紧记大人教诲。”
胡忧离开之后,齐拉维从书架之后,闪身出来。一脸不解的问苏门达尔道:“父亲,你为什么不借此机会除掉胡忧。”
苏门达尔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齐拉维有些不满的说道:“之前你不是说要除掉胡忧的吗,你现在这么干,以胡忧在士兵心中的地位,到时候他在外面乱说什么,那不死鸟独立团,我怎么管。”
苏门达尔恨不得一巴掌煽在这个笨儿子的脸上,想不到自己一生自负,临了却生出这么一个鼠目寸光的东西。
苏门达尔强压着怒气道:“你处理好你的军务就行。不死鸟独立团的事,胡忧是不会插手的。
别整天就知道玩女人,有时候,得多动动脑子。”
齐拉维不服气道:“玩女人有什么不好的,你不是说,如果我能拿下蕾娜塔,你还要升我的官吗?”
苏门达尔道:“这话我是说过,现在依然做数。只要你能让蕾娜塔从了你,你想要怎么做行。”
齐拉维得意道:“作数就行,打仗我不行,对女人,我可是有一套的,你就瞧好吧。对了,听说红fen军团的西门玉凤也没有成亲,把不我干脆来个二一添作五,连她一块办了。”
苏门达尔一拍桌子:“滚!”
胡忧走出城主府,回头冷冷的看了一眼,心中冷笑。苏门达尔自以为计得,他却不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对于去奴营做统领,胡忧还是很满意的。
按马里兵书上说,好兵分四种。勇、智、死、奴。
勇兵指的是勇气超人、不怕牺牲、不怕负伤的,锐气旺盛、年轻壮勇、强横凶暴、臂力过人能拉直铁钩、强壮有力能冲人敌阵捣毁敌人金鼓、撕折敌人旗帜的人。
智兵则是体态奇异,步履稳健、动作整齐的,能翻越高山,行走远路、轻足善走、才技胜人,能任重致远的,在前能看查敌情,在后能制造迷雾,假像诱骗敌人,在困境之中,能找到出路,水源,食物的兵。
死兵指的是原贵族大臣现已失势,想重建功勋的人,阵亡将帅的子弟,急于为自己父兄报仇的人,入赘为婿和当过敌人俘虏,要求扬名遮丑的人,因自己贫穷而愤怒不满,要求立功受赏而达到富足心愿的人,
奴兵虽然排在最后,但是这些重罪刑徒,被除去户籍或是两军交战所得的俘虏兵。战力却不可小视。相比起其他三种,这奴兵最容易得到。
还有一点苏门达尔恐怕还不知道,这些平时只用来冲锋做赶死队的奴兵,一但被收服,将是怎么样的可怕。他们可不管你什么国家大义,什么民族真理,只要谁能让他们服气,谁能给他们好日子过,他们就会把命卖给谁。这可是最最理想的兵种。
胡忧从知道这个兵种开始,就一直想要弄上一支。现在苏门达尔把他们全归一个营,哼,他会后悔的。
此时的苏门达尔,正想着怎么样把胡忧和他的奴营送去做炮灰。他却不知道,正是他的这么一个决定,为胡忧奠定了将来名震天下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