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修不是说,可能是凶手脱了鞋走的?”
“但这一整天,仁清寺周围并没有什么不穿鞋子的人,何况,凶手不会这么蠢,不穿鞋走,那不就等于把自己暴露于人前了么?忘了告诉你,这个案子和戏子高胜的那个案子已经并案了。”
“就是我们来看杏花的那天遇到的案子?”
宁如寄点点头:“杀第一个人时,他有可能是临时起意,但杀第二个人,他一定是有备而来,看周元皓的屋子就知道了。”
现场的一切都能说明,死者周元皓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杀的,作案后又几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可见凶手既狠又稳,说没有预谋,那是不可能的。
“因此,唯一有可能的就是,凶手早就准备好了另一双鞋,作案之后换下来,再把那双带血的鞋,和凶器一起,抛进水缸里。”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问得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现场那么干净,他有备而来,怎么会偏偏就留下半个脚印呢?”
卫甄想了一下,恍然道:“哦,我知道了,凶手是故意的,他就是想让我们查这半个脚印!”
宁如寄莞尔:“你总算聪明了一回。”
“那么,他故意留下这半个脚印让我们看到,为的是什么?”
宁如寄道:“为的是什么,有两种可能。第一,为的是转移我们的视线,让我们以为这个案子和戏子高胜的案子有关联,从而误导我们查案的方向——因为高胜的案子里,现场也发现了一枚六寸半的脚印。但这一点却有两个问题。凶手是如何知道我们在高胜的院子里发现了那枚脚印的?要么他当时就在现场,在外面围着的人群里,要么……他就是我们中的一个人。”
这话说的卫甄忍不住一凛。捕快之中出了凶徒那还得了?还是猜凶手就躲在人群里吧。
“还有就是凶器和尸首伤口的问题,如果伤口和凶器对不上,这两个案子就不能并案,他故意误导我们就没有意义了。不过刚才仵作来查看了,说高胜身上的伤口也是这把匕首造成的,这说明什么?”
卫甄愣了:“说明什么?”
“说明这两个案子就是同一个人所为。如果他不是高胜案的凶手,又怎么会用同样的凶器来杀周元皓?”
“没有可能是巧合么?天下的匕首那么多……”
宁如寄摇头:“不可能是巧合。老吴头儿后来仔细查过高胜的屋子,在一个抽屉里发现了另外两把匕首。询问那些戏子才知道,原来高胜有一个爱好,就是收集刀器,这三把匕首,都是他花高价买来的,出自同一个非常有名的工匠之手。而凶手拿来杀人的这把,锋刃比普通的匕首都要稍微长一些,这一点凶手可能根本不知道。”
“竟有这样的事?”
“我也是刚刚知道的。可笑他跟高胜厮混了那么久,却连这些都不知晓,最终在凶器上暴露了自己。”
宁如寄说完了这些,脸上鄙夷的神情十分明显,卫甄看着她,心里忽然有些触动,不由自主道:“你是说那个姓刘的么?大约是逢场作戏罢,没有真心,自然就不在意。”
“这话你倒是说对了。”
卫甄瞧瞧她,轻轻摇头:“不说这个了,你接着说。”
“嗯。”宁如寄收敛了神情,继续道,“所以,根据我刚才的分析,凶手并不是为了把我们的视线转移到高胜的案子上去,反而他还弄巧成拙,让我偶然发现了他的破绽,从而把这两个案子并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