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用剑打不开局面。而且相持下去,我的剑只会彻底报废。
用拳脚会是最后的解决手段。
如果换成平常,即使我挨王启年的寸劲不死,也无法用肉身伤他分寸没有气防御的皮肉。
但现在稍微有点不同。
我的气比以前强多了。
那我的雷咒也会更强。
——我弃剑。
我们两人的气都收回体内。
然后我的一指戳向王启年的脊骨,指尖生起灿烂的电弧,绕成一个弹珠大小的雷珠。
这次的雷珠不是吓唬小孩的东西,是到了内功中层的我消耗了大部分的气用念创造的杀人雷球,它能穿透一个成人的头盖骨。
我现在只能发一次。胜负都在这一发。
王启年的寸劲同时传递到我的心脏上。
雷珠烧糊了他指甲盖大小的一片皮肤,然后我接触到王启年身体的食指三块指骨粉碎。
我的心脏一阵抽搐,脑子全黑,不省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