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分子为什么如此令人恐惧。最关键的地方不是因为他们恐怖,而是因为他们都是一群疯子(分子谐音)。但如果说有什么人要比疯子更加可怕的话,那么也就只有毫无自觉的疯子了。
在幻想乡里,这样的人其实并不少见。在人间之里中,像是九石(详见上卷)那样被所有人逼疯了的存在还有着许多。而那些妖怪则大多数都有着神经质,不过与人类不同的是她们比较会用各种各样的仿佛来缓解或是释放压力——比如说吃人。
一切的结局都犹如周星驰那部《大话西游》中所说的那样,“啊,他好像一条狗。”
狗是卑微的,是最会自艾自怜的生物。驯养之后的狗会失去应该有的野性而在别人的掌控下自生自灭,野狗则一昧地根据本能行事,最后的结局也不过是趴在肮脏的垃圾堆里独自死去。所以只有疯狗,只有那种得了狂犬病的疯狗才能安然地生存在自己的世界中,才能让所有人都为之胆寒。然后,被无情的人们捕杀,毫无自觉地死去……
我记得在一段时间的都市小说群中,这些小狗小猫的在作者们笔下是专属于富人的玩物。即便是赫赫有名的忠犬八公里,狗也是作为人类的支配物而存在。而究其原因,也大概是因为狗是忠诚的,没有自我的存在。
但是,我们毕竟不是狗。哪怕我们活得有可能都不如一条狗,但无论是坐在沙发上还是蹲在下水道里的人都可以自诩为比狗更加高贵的生命。
嘛……也是。毕竟万物平等这类说法在我五岁的时候就被我一脚踹到香格里拉去了。人类是万物之长,是灵长类的顶端。而作为灵长类的顶端,我们却可以毫无廉耻之心地在同类眼皮子底下生活。我们可以为了活着而选择去跪舔那些大佬的皮鞋,甚至还可以出卖一些其他的东西来换取金钱。
现在的一些社会学家都喜欢称这种现象为变态社会,但我其实并不怎么觉得这种行为可以被称之为是变态的行为。
首先,人类是要生存吧。所以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有错吗?显然没有!我一点都不认为那些“小姐”们是不知廉耻的人,相反我倒是认为将这些可怜人嗤之以鼻的人才是真正无心无肺的混蛋。
其次,因为彼此是同类,所以一切都可以被原谅,一切都有理由可以商量。套用我们古代先贤老子的话来说“曲则全”,暂时地退让是为了将青山保住,这样才能使活下去的火种继续燃烧下去。
只不过……有些时候,人会变得不像是人,妖会变得不再是妖。当理智和感情完全消失之后,我们又会是什么样的一种存在呢?
那个行刑台已经好久没有开过荤了。不是因为没有人被杀,而是因为被杀死的家伙根本就用不着如此大的场面来展示。在这里不得不说一下,如果是死亡的话,与其在暗地里被默默地杀死,那么我觉得还不如这样浩大得有些体面地被示众。毕竟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种死法看上去更加牛气一点。
“呐~~首先,在此地我先为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欢迎你们不辞辛苦地赶过来观赏此次的行刑。”因为本来作为主持人的前辈已经退场了,所以这里就由我这个不合格的小子来担任一下了。
“那么,在断头台的准备过程中,我在这里先为大家来介绍一下今天的被行刑者吧。”
从背后将男人拉到了台前,我注视着底下形形色色的人们。感受着来自他们眼中的恶意以及清爽,我十分开心地介绍道:“今天的表演者是前三眼属家主的儿子,因为他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并利用魔宫暗探的职务之便杀死了幽冥侨居。所以我们将他判处死刑。”
“……”
在场的有些人或许并不怎么了解这个男人,所以在初次听见了他的罪行后,他们露出了嫌弃的眼神,并和周围的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是哪,是哪,真是太残忍了……”
诸如此类的话不时传入耳中,也许其中几句是由知情人说出的,但显然他们也不可能是帮那个男人说好话吧。
“咳咳,肃静!”
“……”
我满意地看着那群故作镇静的人们,伴随着自己那颗越跳越快的心脏,我在嘴边露出一丝微笑,“此人罪大恶极,但因为他曾经也是幽冥的名门望族,所以根据《地下联合约法》的规定,我们认为他死刑可免!”
来了。我即将赠予诸位的礼物,请你们就收下来吧。
“什么!”
“这,怎么可以!”
“……”
一刹那间,场上各抒己见。场面之混乱与不堪实在不是我文字能够描述得了的,所以烦请各位还是参照春运时候的火车站吧。
“他早就不是三眼属家族的人了吧!”
终于,一个声音十分突然地凌驾于整个会场,它以不可忽视的力量震慑住了其他的杂音。
“是三眼属的家主啊。”
“没错,既然她都这么说了,那么那个犯人就不可饶恕了!”
此话一出,众多附和声顷刻而起。就像是被小丑逗乐的观众一样,这些贵族可是一点都不掩饰自己的恶趣味呢。
“嘛…话也不能这么说。毕竟贵族的血统还存在着,不能一网打进的吧。”我故作无辜地摇了摇头,同时也略感兴趣地看了看那位现任家主。
“……”
底下的贵族又不是傻瓜,自然也听得出我的话里有着几分含义。说明白点,大家都是在外面有私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