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百里像只鸵鸟一样,把自己头狠狠的埋起来,希望下来巡视的白依看不到自己。
不过,剑拔弩张的局面下,他这般做就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平日里都是勇于上前的向导,现在却做了缩头乌龟,周围几个骑士都有些诧异,不过并未流露出任何看不起之意,毕竟之前他已经证明过自己。
还有就是,很明显他多虑了,以他现在的形象,白依丝毫不会多看他一眼,两人根本没有照面的机会。
再者说,此时的范百里,脸黑的像块碳,身上又是典型的南疆山民打扮,胡子拉碴,哪里还有之前的侠义之风,白依就是看几眼,若是不去想,也不会认出来这就是范百里,那个昔日的追风少年。
说来好笑,本来他是想躲得魔教远远的,可是为了自己身世之谜,不得已还是主动靠近南疆,距离百花之地是越来越近,此事若是流传出去,只怕又要在他身上深深的画下一笔。
既然白依亲临,自然就没有了争执的必要,虽然平日里她也是个说一不二的脾气,但是在自己地头上还是不需如此,治下的子民,自然是极需要笼络的。
更何况,这队伍一看就像是来往南疆与中原的商队,这更是不能得罪的财神爷,所以白依很是大度的表示自己可以随后通过。
这让长老很是吃惊,堂堂的百花圣女白依何曾如此好相与了?
冯剑柄也是有些诧异,他已经看出来这支队伍非是凡人。单看那队伍中虽然装扮各异,千奇百怪,但是战斗力可比他身后壮汉们要强上不少,这是多年行走江湖经验带给他的直觉。
不过既然事已至此,他也没有矫情,反正离百花总舵不算远,这里发生莫名其妙的事情到时可以向百花一要个说法,不用像之前一样找不到事主。
既然事情解决,车轮就滚滚前行,继续自己的路途。
眼见走的远了,白依仍旧立在原地,丫鬟倒是有些好奇,上前问道,“小姐,该动身了,您在想些什么呢?”
“那个人的样子,看着似乎有几分眼熟呢,不会是那家伙乔装打扮过来了吧?”
“哪个人?”
“啊,你不认识,一个故人罢了,动身吧。”
说完,也就不再理丫鬟,自顾自的去了。
小丫鬟倒是撅着嘴,晃荡了下脑袋,也就快步跟上。心中却不曾平静,自从小姐中原之行以后,变了很多,和之前的差别很大呢。
经过前面的风波,范百里所在的车队比以往沉寂了一些,虽然未曾发生冲突,但是众人意识到这毕竟在别人地盘上,还是低调些为妙。
不然再有类似的情况,没有如此通情达理之人,恐怕难免一次风波,东西损失事小,若是伤到马车中人,那就是万死莫辞了。
冯剑柄作为跑惯码头的老江湖,自然知道礼尚往来的道理,他们借口休憩,便将队伍靠在路边,美其名曰是饮水时间。熟悉车队和冯剑柄之人都知道,以前从未有过这种事。他这般做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要让过去白依他们。
果然,对方走过去一段距离后,冯剑柄就再度下令启程赶路,不过么,这距离与白依的车队始终保持两里。
长老和白依虽然隐匿气息,可是他老冯并不是雏,似是看出对面车队中透着不凡于古怪。
有着这个一个队伍在前边,作为领队的冯剑柄既警惕又轻松,一段距离无事之后,他也懈怠了许多,和范百里一样,悠悠然的闭目养起神来。
以往经过这段路,百花豢养的一些猛兽会时不时逡巡,但这次这些猛兽似是碰到什么极为恐惧的东西,看到白依的车队远远的就避开。
老冯骑着马故意落后了些许,直到范百里的马车边上才停下来。
“我说,小子,莫要装睡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在故意躲着他们。说说看,是不是发现何处异常?你的鼻子比土狗还灵上不少。”
“我的冯爷,这还用发现?你看看咱家小姐是什么行装,你再看看人家的小姐。就知道那肯定是个修为极高之人,至于你感觉不到,那更说明一个问题,修为已经超出你的感应能力了。再者,敢于骑在马上不在乎南疆毒瘴的,一看就是常年来往此地,还能够光明正大的不在意任何小人的觊觎。便是用腿肚子也能想出此人是百花之人啊,并且级别还不低!”
听完范百里的叙述,冯剑柄似乎是回过味来,不禁感叹一声,唉,还是你们脑子好使呢,我这老糊涂,不中用喽!
“您是烦心事太多,并且身在山中被浮云遮望眼。我这是在山外边,看得清楚些。”
“你小子,嘴皮子倒是溜速,哪里是个山民模样。我看你有意躲着贵人,毕竟是有你的故事。不过,这些时日,咱们都是感念你的好处,从未见过你有什么不轨之处,所以老兄我拿你当真兄弟啊,有什么过不去的坎都不要紧,人么,不要脸起来天下无敌,我年轻那会,比你还青涩些,如今早就成了厚面皮的老不死了,哈哈哈……”
冯剑柄的一阵大笑,范百里也是开怀起来,老油子们别的本事不见得多大,但是逢人说人话的本事却是一流。
两支队伍迤逦而行两日,终于到了百花总坛所在的小城莫古,
莫古城比起中原的大城来说,确实微不足道,但是在南疆可是雄踞一方的存在。
南疆人口与中原相比要差上不少,地广人稀,并且多瘴戾,河网密布,池沼遍地,并无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