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加入部落里唯一有的盐和水,时不时进行一下搅拌。
10天后被林柊省略了大部分材料和工序的皮居然硝成功了。就连林柊本人都觉得很意外,自己七拼八凑弄出来的东西居然真的能行,这金手指开的也太明显了吧。
虽然没法和现代那些经过精加工的毛皮相比,但是如果比较的对象,换成自己身上现在穿着的这块毛皮的话,结果就是秒杀。所以说,不是我方太强大,而是敌人太无能。
族人们摸着软软的皮料,觉得林柊真是个神奇的家伙,这家伙的形象再一次等到了升华。
接下来又是一番鸡飞狗跳的跟风,有更好的东西可以穿,谁乐意没事扎着自己玩啊,喜欢玩自虐的除外。不过,这种特殊物种,在原始社会暂时还不存在。
看着山洞里的硝皮热潮。林柊淡定的开始制衣了,一如既往的动手无能。太复杂的东西他做不出来,只能来点简单的。
用刀把一整块毛皮分成前后两块正方形,再找了一块毛皮剪成衣袖。用猪皮鳔把它们都粘起来,连弓都能粘,还粘不了衣服不成。哼哼,不用一针一线,哥照样能把衣服弄出来,不要太崇拜哥。
依样画葫芦,再来条裤子,往身上一套,再加根腰带,完美了,迎着族人崇拜的眼神,林柊得瑟了。
不过,这股得意劲没能保持几天。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原始社会的女人也是女人。短短几天功夫,女人们就把林柊版本的衣服改良再改良。小半个月的时间,林柊的自己做的衣服就有点穿不出去了。
还好,原始人都比较单纯,知道饮水不忘挖井人。女人们把自己做好的成品孝敬了几件给林柊。孺子可教也,林柊对此感到很满意。
可是,当林柊看到居然有女人拿着做好的新衣服讨好夕时。林柊蛋疼了,居然拿着他发明出来的东西引诱他的男人,做人,不能太不要脸啊。他的温暖牌啊,就这样破产了。切,他才没打算做出做衣服送人这么娘的事情呢。他现在可是族中地位仅次于族长的二号人物。
傲娇了的林柊再次爆发,带领族人们给山洞安上了大门。在这个过程中,为了安慰自己受伤的心灵,把夕操的就剩下一口气了。无辜的夕,再次表示看不懂林柊这个物种。
时间在忙碌中飞快的流逝,冬天很快就来临了。很遗憾,林柊没有在冬天来临之前找到棉花,所以没有棉被;没有烧出砖,只能住山洞;没有弄出木床,只能睡草铺,没有找到蔬菜,只能啃腊肉,最多吃点女人们采的水果调节下,还是腌制过的。
由于时间的紧迫,很多东西都没有来得及准备,林柊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冬天过得很艰苦。
可是这却是这个部落的人们,目前为止过得最幸福的一个冬天,因为没有一个人因为饥寒,永远的离去。
而给他们带来这一切的人,叫做林柊。
经过这个冬天,林柊在这个部落的威信正式建立起来了,他成了他们心中的无冕之“王”,就连老族长都没法和他相比,而他们则成为了他的嫡系。
作者有话要说: 技术流的东西太复杂,作者开了金手指。
☆、第10章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在山洞里憋了一整个冬天的林柊,觉得自己终于活过来了。虽然自己是宅男没错,但是没有电脑,没有电视,连本书都没有世界,你宅一个试试。为了安慰自己,林柊决定去春游。
林柊提出要出去为部落寻找新的物种,美其名曰丰富大家的物质生活。鉴于他以往的良好表现,这个提议很快就被通过了。
不过随着他在部落的地位越来越来高,他的安全就越来越重要。为了他的安全着想,探路小队的成员不得不增加了几位,人员编制由原来的10人扩展到16人,且新增的人手全是武力值超高的狩猎小队成员,无疑,夕入选了。
对于这点,林柊当然是十二万分的赞成。和心上人一起春游什么的,最诱人了,其余的15个电灯泡被他华丽丽的无视了。
浩浩荡荡的人群出发了,虽然不喜欢夕穿着别人送的衣服,不过,不可否认的是,穿上衣服的夕更帅了。
一路和夕说说笑笑,其实就是他在说,夕努力的配合着笑,不知道脸抽筋没有,原始社会的领导也不是好陪的。
虽然一路上基本上都在调戏美男,林柊同时也没忘记自己的工作,作为一个合格的领导人,改善部落的生活,带领大伙儿奔小康是他的基本责任。
这不,出来没几天就让他发现了营养价值极高的红萝卜,这可是个好东西啊。可以增强免疫力,促进生长发育,还可以清热、解毒,化痰止咳、顺气、利便、生津止渴;抗痛风,降血压,助消化……,太多了。
总之,是个好东西。大手一挥,同志们,搬回去,不要给敌人留下一星半点。
搬空了红萝卜,探路队继续出发。
不过,接下来的10来天都没有什么新发现。对此,林柊倒是一点都不沮丧,有的事靠努力,有的事则要靠运气。寻找新物种无疑属于后者,这种事急也没有用,只能慢慢来,碰到什么是什么。
计算了下时间,林柊决定在往前走几天就原路返回了,因为在林柊的本年计划中,还有着更重要的安排。
可就在这为数不多的几天时间里,老天爷确给了他惊喜,也打乱了他整个本年计划。
找到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