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彦秋啃着包子坐下,想着手上没默完的秘籍。
一灯如豆,被窗户缝钻进来的风吹得摇曳不定。
灯油渐落,时光飞逝如白驹过隙,叫人还未反应过来,便已是几度冬去春来,寒来暑往。
小包村外十里长亭,停着三辆马车,拉车的马虽称不上万中无一的千里马,却也里百里挑一的良驹,驾车的车夫神色沉凝穿一身葛色短打,袖子挽起露出精壮有力的小臂,太阳穴高高鼓起,只一看便知道是练家子。
马车并不十分出奇,普通的青布马车,只比寻常马车略大一些,小窗上拢着一层厚绒布帘子一层纱帘并着一层珠帘,窗棂上的花纹素雅精巧。
车厢外不起眼的边角处用阴刻的手法隐隐描了个徽记,用朱砂填了,叫人一眼就能看出这马车的主家是谁,江湖上山贼盗匪一见了这徽记便心里有数,不会来拦路打劫。
“娘,你就别再送了,我跟着师傅他们一块走,定然是不会有事的。”包拯拉着母亲曾氏的手依依惜别,曾氏身形瘦小,他却是生得高大,从小习武一身硬邦邦的腱子肉,兼之生得又比常人黑一些,看上去倒像是去考武举的生员。
“是啊夫人,您就放心吧。”包兴也跟着劝道,“少爷此次定是金榜题名。”
“你跟着苏公子,我当然是放心的。”说是这么说,曾氏仍旧忍不住拉着包拯的手细细叮嘱了一番,才依依不舍地放包拯坐上马车离开。
包拯已经在前些年考中了乡试,且是乡魁,此次乃是上京参加会试,而仲彦秋则是和苏梦枕去京城视察生意,等到包拯考完定下出路,他们二人离开京城南下往大理去。
能教给包拯的都已经教了,他总得学着自己飞起来才是。
马车总共三辆,一辆仲彦秋和苏梦枕坐,一辆包拯和兴坐,最后一辆装着一路上要用的各种东西,大到帐篷被褥,小到锅碗瓢盆,把马车塞得满满当当。
驾车的车夫都是老江湖了,哪条路平顺哪条路稳当,什么时候该休息什么时候该赶路熟稔于心,没几日便已经走了小半的路程,包拯舒舒服服地在马车里看看书做做文章,半点没有赶路的疲惫。
却说有一日他们路过一片林子,日头正烈,虽说马车里放了冰,一直在车里坐着也是憋闷得难受,包拯翻了两页书又写了几页大字仍是觉得心神不定满心焦躁,便撂了笔掀开门帘跳了出去。
“少爷!”包兴被他吓了一跳,赶紧叫着让车夫停车。
“我去林子里逛逛,待会自会回来,不必等我。”包拯扬声道,足尖在车辕上一点,径直蹿进了林子里。
马车行得不快,以他的速度在林子里走走耽搁一会也完全追得上。
包拯声音不响,仲彦秋和苏梦枕却也是听得分明,仲彦秋掀开帘子往外看了看,挑起唇角笑了起来。
“怎么了?”苏梦枕问道。
“没什么。”仲彦秋眯眼看着包拯消失在林子里的背影,“就是有时候觉得,命运真的很有趣。”
哪怕是已经错过的相遇,也能顽强无比的斧正回来。
包拯对仲彦秋的话似有所觉,抖了抖打了个喷嚏,左右看看四下无人,一提气跳上了一棵大树,轻巧地踩着叶子借力前行。
虽然武功这东西的确是一通百通,到了一定境界所谓功法并无优劣之分,但是在那个境界之前,不同的功法几乎就是天差地别。
若只看内力积累,包拯可以说在江湖上已经是一流的高手了,只不过缺乏对敌经验,真打起来发挥不了一半的实力。
索性包拯也不打算做什么大侠,学武属于强身健体以及以防万一,事实上除了他家里人外加仲彦秋和苏梦枕以外,外人即使是知道他会些功夫,也在他的有意误导之下当他学得不过是些皮毛,没什么太大本事。
师兄教过他,无论什么时候,总得留一张让人意想不到的底牌。
林子里比外头凉快许多,浓荫遮盖下他还见着了小溪潺潺,几尾小鱼一晃而过,鳞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两只兔子蹲在溪边喝水,包拯远远看着眯起了眼,忽然觉得肚子里馋虫开始咕咕直叫。
倒也不是路上吃得不好,不过这些天都没在城里停过,吃的多是些风干了又煮软的肉,叫他忍不住有些馋那刚杀了正新鲜的肉食。
眼睛从兔子紧实的大腿扫过,包拯调整了一下位置,从树上折下一根树枝颠了颠,利落地掷了出去。
轻轻软软的树枝灌注了内力后飞得又快又远宛如箭矢,兔子听见声响还来不及反应,就被石头砸倒在地,另一只兔子见势不妙反身就跑,树上却有人影如鹰鹞扑下一把拽住了它的耳朵,叫它无处可跑。
两只兔子。包拯一掌结果了手上挣扎不休的兔子,忽地听见有人抚掌赞道:“好俊的功夫!”
他回身,瞧见树下站着个蓝衣青年,做武生打扮,约莫二十上下,气宇轩昂英姿勃发,极是可亲的模样。
“不过是馋虫犯了打些野食,尊兄谬赞了。”包拯笑道,“若不弃嫌,何不就此一叙。”
那青年见包拯眉眼英武一身正气,便笑着答道:“既承错爱,敢不奉命。”
于是二人捡了些枯枝子燃起火来,就地将两只兔子炮制了架在火上烤着,包拯又从衣襟里摸出小瓶的香料洒在肉上,与那青年席地而坐。
“敢问尊兄贵姓?”他问道。
“在下姓展名昭,草字熊飞。”那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