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第 94 章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夜已三更,白天热闹的街道,如今再无半点人迹,只余一片静谧。街道尽头,只见一所大宅门楣上灯笼高照,幽暗的光芒下,映照出“圆通钱庄”四个金字招牌。
寂静的夜空中,忽然隐隐划过衣袂当风之声,两道黑影不知何时疾掠而至,悄然跃到了圆通钱庄的高墙之上。
两人一身黑衣,从头到脚都遮得严严实实,只露出蒙面布罩下的一双眼睛。跃至高墙,飞檐走壁如履平地,寻到大树遮蔽的黑影之后,二人严密藏住了身形,往下观看。只见钱庄内灯火闪烁,不时有巡夜之人成队走过,只见这些巡夜之人,行动间秩序井然,不发出半点多余声息。
居高临下观察了好一会儿,也没有寻找到可以溜进去的空隙,矮个的那个黑衣人转过脸,悄声问身边的同伴道:“叶大哥,你确信,你的朋友真在这里吗?”
“灰狐的情报应该不会错,这钱庄是鬼王在沧州的地盘,他若不在这里,又能在何处呢?”对方回答的语气虽然镇定,却透着难掩的忧虑。少年连忙道:“嗯,你的朋友一定就在这里,只是中了那种毒,每个人都变得差不多,又都一个装束,叶大哥你能认得出谁是谁吗?”
“我能。”叶明昭毫不犹豫地答了一声。想了想,他又叮嘱身边的少年道:“小莫,等下惊动了死卫,你就按照咱们先前约好的去做,其他的交给我来对付。”
“好。”莫天云点了点头。和叶明昭的焦虑不安不同,他的心里压抑不住的,却满满都是跃跃欲试的兴奋。
对少年莫天云来说,他最擅长的是暗器之术,可他最渴望的,却是成为闻名天下的剑侠。可惜似乎时运不佳,自打出道以来,小毛小贼都没遇上两只,更不要说江洋巨盗,供他行侠仗义的机会实在太少。于是他来参加武林大会,想要一战成名,如同当年的江湖三大少年剑客一样,年少成名。却谁知时运依然不济,先是惨败给了凤云霄,小脸丢尽,后又在武林大会上败给了鬼王手下那个白衣高手,要不是叶明昭出手相救,差点就没了性命。
不过少年心性,虽然他屡遭挫折,却是越挫越强,绝不轻言放弃。被叶明昭救下后,和他相处多日以来,不但觉得对方武功高强,剑术超群,而且叶明昭那冷峻孤高的气质,极其符合少年心目中独行江湖,苍凉寂寞的剑侠形象。虽然打败他的是凤云霄,但符合他偶像感觉的却是叶明昭,于是那种感恩的心情,渐渐转变成了崇拜之心。在叶明昭完全不明所以的情况下,莫天云已暗下决心,要向他学习剑道,力证顶峰,争取早日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人人景仰的剑侠。
叶明昭低头向下看去,只见除了过道走廊处悬挂的几盏灯笼外,其余的灯火都已熄灭。
眼下已是三更后半,正是人们熟睡正香的时候,也是他们采取行动的好时机。莫天云如同灵巧的狸猫在墙上潜行,不多时已绕到后院高墙,叶明昭对面打了个手势,莫天云会意,右手一扬,十几颗流星火石连珠飞出,准准掷进了柴房之中,干柴火焰,一点就着,只听轰然一声,柴房烈焰已腾腾燃起。
“走水了!”
突如其来的失火,惊动了庄中守卫。在迅速赶来救火的同时,立刻四下搜索,是否有可疑形迹,丝毫不见慌乱,足见平日训练有素。莫天云放火成功,故露形迹,瞬间即被发现。
“有人,拿下他!”
莫天云跃下高墙,立即逃窜。他这“千手千眼小飞侠”也不是白叫的,除了暗器功夫绝佳,轻功也是一流,当下足下发力,一路狂飙,偶然回头一顾,只见黑暗中白影闪动,鬼王手下死卫已经出动,追赶上来。
“此人放火,定有同伙,提防有人趁火打劫,趁机潜入庄内!”
火光闪耀,人声中夹杂着犬吠。
是了,就是这狗最让人头痛,人眼难以在黑夜中搜索,而狗的嗅觉却使逃跑者无所遁形,但莫天云有备而来,飞逃之际,手中夺命暗器连环发出,专打狼狗,可怜人能闪躲暗器,狗却不能,相继倒下,片刻之间再无一条狼犬能够追逐,前方已是树林,莫天云一闪身,飞快地进入了林中。
对于钱庄附近的地理环境,这几天他们已经摸得再清楚不过,一遁入林中,绕了几个圈,他三下五除二就跃上了一棵大树的树梢,将身陷入浓密的枝叶之中,在黑暗中立刻隐去了身形。没有了狗的帮助,即使打着火把,在这黑暗的林中,仅凭人的肉眼又如何能轻易搜寻到他的踪迹?
莫天云栖身枝叶之中,屏息凝神,耐心等待。
估计莫天云已经潜好,叶明昭一个纵身,跳入庄内,径往书房而去。他或有意,或无意,似是隐蔽身形,又似是有心暴露,不一会,便惊动起了庄内护卫。
“有人!”
一声怒喝,剑光晃动,早有死卫围上前来,将他团团围住。“来者何人,擅闯钱庄,给我拿下!”
冷眼扫过一众死卫,并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叶明昭眉头微皱,也不多说,拔出背上宝剑,便冲上前去。今夜他并没有使用破军,而是向贺春雪借了一柄佩剑,此剑亦是锋利异常,剑起剑落,招招见血,如同旋风一样杀将出去。
早在当年,他就是龙翔山庄麾下第一高手,对山庄的武功了如指掌。而今过了这么多年,倍受磨难的他,更是今非昔比,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