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麦放下袖子,闻言,惊讶地看着小萌,指着大门道:“原来你就这里的租户啊!我可总算逮到你了!”
呵呵!小萌斜眼,没个好脸色,“我这是做什么了,杀人放火了还是打家劫舍了?需要你这么个不知名的家伙来逮我?”
瞧着小萌冷若冰霜的脸,又看他蹙眉不悦地看着地上的烟蒂,阿麦知道自己把别人的地盘弄脏了,人家主人生气了,于是满脸歉意,拿出证件出示:“你放心,这门口我一定会扫的。其实我是警察,来找你是为了了解一个案子的情况,从昨天下午等到今天下午,一直没等到你,无聊就抽起了烟,真是对不住啊!”
这语气诚恳,态度真诚的模样,全然没了刚才在警局的郁郁之情,反倒是腆着脸心悦的很。
小萌瞧着他真情实意道歉的份上,缓和了脸色,想起今天早上被吵醒的那踹门声估摸是他等的不耐烦的举动,看来不是自己做梦。怪只能怪他运气不好,挑到自己周末睡大觉的时间段。既然他说自己是警察,来调查案子的,小萌看了眼拉着警戒线的杂货间,想必是跟这个有关吧!
“既然这样的话,你进来吧!”小萌拿钥匙开了门,刚想弯下身子拿袋子,却见阿麦早已满脸笑容地帮他提了起来,“我来,我来就行!”
既然有人乐意做免费劳动力,他也乐得轻松!不过,小萌想起早上那鞭炮声似的踹门声,再看看如今阿麦可以堪称谄媚的脸,心里嘀咕,这家伙不应该脸色发青,怒气冲冲的吗?怎么对他这么热情?
系统在一旁暗搓搓,【这是个看脸的社会,没事刷刷脸,想干嘛就干嘛,宿主,你信吗?】
进了门,阿麦照着小萌的动作,也脱了鞋,他瞧见鞋架子上就一双拖鞋,准备赤着脚去放东西,就听见小萌说道:“我新买了一双拖鞋在袋子里,你拿出来穿吧!”
果然被他说中了,今天真的有客来!
闻言,阿麦也不推辞,乐颠颠地找出鞋子,一使劲将标签给扯掉,就穿了上去,穿上去后他才发现,拖鞋大了,走起路来等弓着脚背,不然,不好走。他心里纳闷,瞧着他脚这么小,怎么买了这么大的鞋子,不过,这是别人的私事,他也不好意思问。
小萌将那大袋子的东西拎到厨房放好,随后从冰箱里拿出两罐饮料,招呼阿麦在客厅沙发上坐着。
将饮料递给阿麦后,小萌坐了下来,直视他,“警官,你问吧!我一定知无不尽。”
阿麦接过饮料,拿在手上也不喝,随后拿出一小本子和笔,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这样看着,倒是有了几分警察的样子,“白先生,我想你也知道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弓虽女干杀人案,这次来,主要是想向你了解一下16号晚上也就是前天晚上大概是12点左右,你在家有听到什么动静吗?”
果然是这件事情!既然是警察的话,应该是比卤肉店老板要靠谱点吧!
“这件事我是知道,但是,警官我想知道,如果我说出一些有用的信息,你能保证不让媒体知道吗?我还想多活几年!当然,也不能让家属知道。”这叫有备无患,以防万一,万一媒体爆出来一个什么知情人士曾直面变态杀人狂,警方掌握有力证据,那岂不是把他放在火上烤吗?那个杀人犯妥妥地见过他的脸,也知道他住在哪,新闻要是爆出来的话,不管他有没有看见杀人犯的脸,但是按照一般惯例,杀人犯做贼心虚,一有风吹草动,必然斩草除根,管他看没看到,先宰了再说,他这个所谓的目击者在电视剧里妥妥活不过第三集 。其次,要是被家属知道了,他们一定会哭着上门质问他为什么不救她?天地良心,他啥都不知道,怎么救?但是,别人不会这么认为,他们只会认为你冷血无情,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生命就这样消逝。不是他把人性想的太过险恶,而是,人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时候,没人会跟你讲道理,没人会设身处地为你着想,他们只关注自己想要的,只关注结局是不是符合他们的心心意。
阿麦面色一凛,知道小萌必然是知道些什么才会提出这个要求,他果断地点头,“你放心,我绝不会泄露出去的,媒体那边也不会知道的。”不管是为了案件,还是为了小萌的人生安全,他都不会告知媒体的。
有了警方的保证,小萌也安了心,“我是做广告的,每天都加班到很晚才回来。那天晚上,我是将近12点才回的家。那个时候楼道里安安静静的,没什么声音,等我拿钥匙准备开门的时候,钥匙不小心掉了出来,我俯身去捡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只女性单鞋,就落在杂货间门口。当时我还纳闷,以为是谁不小心落在那里的。但是这个时间点了,也没个人出来。当时杂货间的门紧闭着,我就跟脑抽了一样,还准备伸手去推门,结果就在这个时候,电话响了,是我老板打过来催企划案的,这么一搅,我也就忘了之前的插曲,就直接开门回了房间。后来这事上了新闻,我才惊觉,可能当时那杀人犯就在那里面藏着,若是没那通电话,可能我真的就推进去了,保不齐就会遇到那人。老实说,我也吃不准那人在不在里面。”
阿麦眉头紧皱,手上的笔动的飞快,白萌所说的跟之前阿婆的口供对上了,他就是那个半夜打电话的人。按照时间点看来,白萌极有可能真的跟杀人犯碰过面了,他不知道杀人犯长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