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剪他个大头鬼啊,心里这么腹诽着,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摸了茶几框里的指甲刀,仔细剪了起来。
张晨的个人卫生做得不错,没什么脏东西也没有什么脚气,我捏了捏他的脚趾,仔细看果然坑坑洼洼的,就上手剪了起来,一边剪一边问他:“怎么不找个人给你剪?”
“这不是得注意形象么?这么懒洋洋地躺着,容易让人误会。”
“误会什么?”
“误会我喜欢他。”
我利落地剪完了一个脚趾头,换了另外一个:“你睡了那么多人,总有几个喜欢的吧。”
“不喜欢我睡他们干嘛……草,陈和平你剪到我肉了。”
“不是剪到肉了,是你这块长进肉里了,得挑出来剪,有点疼,你忍一下。”
我说是这么说的,为了保险还是用手臂压在了他小腿上,避免他乱动,指甲刀稳准插进了那一块,把脚趾盖的边缘挑了出来,“哒——”,剪掉了。
我松开了摁着他的胳膊,继续剪脚趾甲,也继续听张晨说话。
他说:“我是因为想睡他们才喜欢他们,但对你,是喜欢你,才想睡你。”
我剪完了最后一个脚趾甲,拿了小锉刀开始磨剪过的边缘,漫不经心地拆他的台:“想要睡本身就是一种喜欢,你该去学哲学,绕来绕去的,还要给自己安个情圣的名号。”
张晨就不说话了,我磨好了他的脚趾甲,想着送佛送到西,干脆上手做了按摩——这一手学来伺候我爷爷的,张晨倒是有福气了。
只是张晨好像不怎么领情,稍微按按就疼得嗷嗷叫唤,拼了命想缩回腿,我哪里会叫他得逞,狠狠拽着他的脚,就是各种按。
张晨一边折腾一边骂我:“陈和平,你丫的混蛋。”
我狠狠地压了他一把脚心:“你丫才特么的混蛋。”
张晨张了张嘴,我以为他要骂我,却没有想到,他红着眼龇牙咧嘴地说:“对,我是个混蛋,混蛋喜欢你,一直都特别喜欢你。”
张晨说过很多次他喜欢我,好像都没有这一次杀伤力大,他说得太过真切,眼圈还泛着红,我避开了他的视线,也松手放开了他的脚丫,我说:“谢谢你喜欢我。”
——
张晨给过我最大的错觉,就是他喜欢我,想和我在一起。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建设,认定他是在追求我,开始下意识地回握住他的手,频繁地同他见面,练手机的备注,也从张晨换成了更暧昧的“晨儿”。
我骨子里是一个悲观的人,并不会想未来会怎么样,这段关系如果开启将会持续多久,只是觉得时间刚刚好,如果是张晨,我愿意同他试一试,即使我并不清楚,我对他的感情,究竟是什么。
过新年的时候,我给张晨递了早就包好的红包,张晨笑着接了,又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
路上的车很少,他开着车,带我去了西城,我跟着他进了这个过分豪华的小区,第一次踏进了西城的房子。
房间装修得很好,也很漂亮,张晨把手里的房卡放在了我的手心,他说:“新年礼物,送你的。”
“我不需要这个,”我总觉得哪里被我忽视了,此刻的张晨变得很陌生,甚至让我有些厌恶,“你送我房子干什么?”
“以后我们就住在这里,”张晨攥着我的手,房卡夹在我们双手之间,像一层厚实的门,“宿舍也不方便,哥,我们住在一起好不好。”
“不好,”拒绝的话脱口而出,我看见张晨失落的脸,又有些不忍心,“毕业了再说吧,暂时我还是想住在学校。”
“也是,听你的。”张晨笑了笑,但笑意没到眼底。
第14章
春天的时候,学校组织志愿者活动,我也报了名,张晨说要去外地出差,我们在吃了一顿饭后就离开了。
志愿活动在申城,张晨出差地点在川城,中间隔着起码两千公里,我却在街头撞见了张晨。
那是很戏剧的场景,申城有一条古色古香的路,偏偏近年来改造成了商业街,这条街上有家面包店颇为出名,我便特地来买些面包,准备当做下周的早餐,不想,出门时却遇到了下雨。
这场雨并不大,我又穿得厚实,就把衣服的帽子扣上,低头向前走。
沿着这条路一直走,是一个三岔口,最左边的路通向最近的地铁站。
这条路我已经走得熟了,走着走着却猛然止住了脚步——我听到了一个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声音。
他说:“亲爱的,我最喜欢你。”
我以为,张晨千里迢迢赶来要给我一个惊喜,抬起头的时候,却发现他背对着我,话语说给了他面前的人听。
那是一个极为漂亮的男孩,他的嘴角微微翘起,短发上沾了水珠儿,他说:“你就会骗人。”
“我喜欢你,才会骗你,”张晨笑着说了这一句,撑开了手中的伞,遮住了他和对面的男孩,“别闹了,我们回去吧。”
那男孩却越过张晨,看向了我,话语中带着困惑和挑衅:“兄弟,你站在那边,准备听多久再看多久啊?”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越下越大,叫我能从容地抹一把脸上的水,我止住了有些哆嗦的嘴,手指也捏得生疼,却是笑着说:“你男朋友是我同学,这不撞上了么,想打个招呼,没成想,还能听个墙角。”
那男孩却狐疑地看了一眼张晨,又看了看我,他说:“你没带伞。”
“出门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