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世伯住手!”陆缨说道:“是我派人监视丁巫、是我查到了这里、也是我用偷梁换柱之计,把丁巫救走了。刚才挂在水车上的人一直都是他这个替身,此时丁巫已经送往锦衣卫衙门,事已至此,严世伯放手吧。”
近墨者黑,耿直的陆缨在汪大夏的耳濡目染之下也学会说谎,如果严世蕃闯到邻居去搜人,陆家别院只有一个看房子的老苍头,丁巫肯定会再入落入严世蕃手中。
所以陆缨干脆说丁巫已经被送走了。
“要我放手?”严世蕃气得肥肉乱颤,“你们联手演了一出好戏,欺骗了我,还要我放手?亏你口口声声叫我世伯,我一把年纪,居然你这个晚辈玩弄于鼓掌之中。”
此时不是激怒严世蕃的时候,否则汪大夏会被火烧烫成汪大虾,陆缨难得认怂,“严世伯,我二姐是您儿媳妇,我一直把您当成长辈尊敬。您和我父亲关于如何对待丁汝夔有分歧,但是大人的事情,我这个当晚辈的不懂,父亲说什么,我就做什么,我只是听命行事,把丁巫救回去,绝对没有玩弄长辈之说。”
陆缨把事情全推到亲爹身上,其实是提醒严世蕃,保护丁家父子是我爹的意思,与我无关,你要找就找我爹去。
反正你们是亲家,又不会撕破脸。
严世蕃不会轻易被陆缨说动,“你听你爹的命令,他听你的命令。小伙子,做事之前,你应该一下考虑后果的,得罪我的人,都有什么下场,想必你是明白的。你要当马前卒,就得明白冲锋陷阵的马前卒都是死的最快的。”
言罢,严世蕃拿着火把,往汪大夏胳膊上一戳。
啊!
汪大夏惨叫,胳膊立刻被烫出好大一个水泡!
“不要碰他!”陆缨要冲过去救汪大夏,被两个侍卫牢牢按在椅子上,动弹不得。
好汉不吃眼前亏,剧痛之下,汪大夏当即改口,“我错了!求严侍郎开恩!我不该当陆家父子的马前卒!他们只晓得要我做事,不晓得保护我,我想转投严侍郎门下,为严侍郎效力,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言罢,汪大夏跪地求饶。
严世蕃停止火烙之刑,将汪大夏贴在脸上的湿发拨到耳后,一张俊俏的脸露出来。
严世蕃仔细打量他,“那晚我在死牢里看丁汝夔,给我扇风的人就是你。”
汪大夏保持着跪姿,连连点头,谄媚的说道:“是是是,严侍郎真是好记性,正是小的。看来小的要注定跟着严侍郎,这就是老天安排的缘分啊。”
当一肚子坏水的鬼才严世蕃遇到一肚子谎话的纨绔汪大夏,强强对决,看谁更不要脸。
严世蕃对陆缨说道:“看来你爹也有看走眼的一天,他挑选的人都是忠诚之人,连面具吴这个丑八怪都至死不肯背叛他,不透露一句话。今夜这个小白脸只是被火把烫一烫就要琵琶别抱,转投我的门下,像狗一样跪着了。”
相处一段时间了,陆缨和汪大夏有一些默契,当即明白他这是拖延之计,等待父亲带人增援,连忙做怒目状,“男儿膝下有黄金,你这个叛徒!”
“什么黄金不黄金的,我是一丁点都没看到,倒是看到胳膊上就像寿星翁额头般大的水泡。”汪大夏委屈的说道:
“丁巫的命是命,我的命就是不是命了?我听你的话,顶替丁巫挂在水车上,差点呛死了,淹得半死不活,又要被火烧。当初不是说好了加入锦衣卫,从此吃香喝辣,走向人生巅峰吗?这那是人生巅峰,这分明是通往阎王殿之路。陆统领啊,你是饱汉不知饿汉饥,我可没有一个位高权重的爹,我得想法子活着。”
陆缨道:“我不是过来救你了吗?我没有扔下你。”
汪大夏指着自己右胳膊上的水泡,“你心里想有什么用,你做不到啊!得亏是烫在胳膊上,若是烫在脸上,我英俊的相貌就保不住了!我长得这么帅我容易吗!”
陆缨骂道:“贪生怕死!你白长了一张俊脸!”
严世蕃问汪大夏:“丁巫在何处?”
“这个——”汪大夏一顿,瞥了一眼陆缨,目光闪烁。
陆缨大怒:“你敢——”
严世蕃用一堵墙般的身躯拦住了陆缨,亲手把汪大夏扶起来,“转换门庭不是说说而已,我需要你的投名状——丁巫就是最好的投名状。告诉我,丁巫在那里?他们从那条路送他去锦衣卫衙门?”
汪大夏说道:“陆统领刚才是骗你的,丁巫根本没有送往锦衣卫衙门。因为金鱼池远离内城,再过一会,内城就要关闭城门,准备宵禁了,很难及时赶回去,如果被关在门外,恐怕那时候严侍郎派的人已经赶过去抓人了,所以,陆统领命人把丁巫送到金鱼池最近的寺庙——天庆寺里头藏起来。”
陆缨冷冷道:“严世伯,背叛之人的话岂能相信?他骗你的。”
汪大夏说道:”严侍郎,我的身家性命都在大人手里,我岂能欺骗大人?大人即使立刻派人去搜天庆寺也无用,偌大寺庙,天知道他们藏在何处?幸好他们还不知道我已经转入大人门下,我愿意以身为饵,将丁巫钓出来,以为投名状,献给大人。“
陆缨绝望的沉默了,靠在椅背上,不再挣扎。心里却道:在天安寺找脱身的机会总比别院这个狼窝要方便一些,汪大夏曾经‘征用’过天安寺的护身符和一个铜佛,想必那些大和尚都认识他。
严世蕃看着陆缨的表情,便知汪大夏说对了,“事不宜迟,现在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