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庆元年,四月初六,喜神在东,宜嫁娶,开灶,开市,大吉大利。
汪大夏天没亮就起床了,反复看了床头的日历,确定不是做梦,他真的等到了三年之后又三年又三个月的大好日子。
经历了家孝和国孝,他终于今天要和魏采薇结婚了。
汪大夏抹黑去了祠堂,他自己的家,闭着眼睛都能走过去。祠堂里燃着灯,木指挥居然比新郎官起得还早,给汪千户烧了一炷香,并端上三牲供品。
汪大夏进来的时候,木指挥对着汪千户的牌位发怔。
两年前,确认汪千户葬生长江,尸骨无存后,汪大夏等人在祖坟里给他立了一个衣冠冢,木指挥操办丧事,为汪家操碎了心。上一世,也是由木指挥最终承担了一切。
听到推门声,木指挥猛地从回忆中惊醒,“你来了?这么早,新郎官要多睡会,今天你有得忙,家里的事情交给我,你上完香,回去再睡会。”
汪大夏给父亲母亲上香,告诉爹妈他今天要结婚了,插香的时候,看到香炉里有一炷香都快烧尽了,不用说,肯定是木指挥上的香,“木叔叔,您是整晚没睡吗?”
木指挥说道:“也不是,睡到半夜,想着你要结婚了,睡不着,索性起床过来,给你父母说一说今天的安排。”
汪大夏的婚事,全靠木指挥为他操持,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又当爹来又当娘,只因汪千户信中的一句“我把大夏的婚事托付给你”,信守承诺。
汪大夏像小时候那样抱着木指挥,把脑袋歪在他的肩膀上,“多谢木叔叔,你养我小,我养你老,将来我们给您养老送终。”
木指挥一掌把汪大夏的脑袋推开,“我有的是俸禄,不需要你养。你只需乘着我还干的动,早点为你们老汪家开枝散叶,我还能帮你把孩子带大,教他们武艺,再晚些,我就带不动了。”
汪大夏一听这话,一溜烟跑了!他还没有做好当父亲的准备,他连给人当丈夫都还在“学习观摩”当中,唯恐半夏不满意又要他出去,她自己来。反正鱼鳔羊肠等等还是要继续用!
木指挥对着汪大夏的背影摇头苦笑,转头对汪千户的牌位说道:“你看,这孩子二十一岁了,还像个毛躁的少年,你说我怎么敢老去?牵挂的事情太多了,我得晚几年再去地下找你。”
作为伴郎,陆缨是第一个来到汪家的客人,她穿着御赐的大红蟒袍,黑色头巾上插着一对火红的石榴花,象征着多子多孙。
疤面俏郎君头一次戴花,怕是又要倾倒好些京城少女,成为这些少女们的梦中人。
陆缨问他,“我身打扮怎么样?今天新郎官最大,你说行就行,不行我就换,都听你的。”
汪大夏摸着下巴,围着陆缨转了一圈,“好是挺好看的,我就担心你太好看,会抢了我的风头。不过——”
汪大夏叉腰大笑,“凭多少女子喜欢你,采薇只喜欢我一人就够了。”
汪大夏披红挂彩,去接新娘,两家住的近,是邻居,汪大夏的屁股在马鞍上还没坐暖和,就到了魏采薇的楼下。
门口聚了一群拿着擀面杖以及扫把等物的妇人,都是街坊邻居,京城习俗要打新郎,并不是真打,意思一下就行了,其实就是堵在门口凑热闹找新郎官要钱。
当然,如果新郎小气,给的少了,也会结结实实的挨几棍子。
今天不是斗勇斗狠的时候,北城第一纨绔汪大夏也要赶紧下马撒钱,毫不含糊。
陆缨作为伴郎护着汪大夏进门,妇人们看到陆缨俊俏,又得了钱,都舍不得打她,汪大夏得以轻松过关,身上一棍子都没挨一下。陆缨这个伴郎太值了。
到了房门口,乐声大作,尤其是唢呐声几乎要将屋顶掀翻,陆缨念催妆诗:“不知今夕是何夕,催促阳台近镜台;谁道芙蓉水中种,青铜镜里一枝开。”
门开了,魏采薇穿着大红喜服,戴着全套金镶宝石头面首饰,双手举着一炳绿孔雀毛做的扇子遮面。
汪大夏垫着脚,想站在高点看新娘,被陆缨拉走了,“外头要钱的邻居越来越多,你就是金山银山也撒不起。赶紧把新娘接回家,到家里你看个够。”
魏采薇举着羽毛扇上了花轿,几步路就抬到了汪家门口,媒人捧着一碗饭,唱道:“鼓乐喧天响京城,今朝织女配牵牛。本宅亲人来接宝,添妆含饭古来留。”
唱罢,媒人用勺子舀了一口热腾腾的米饭,走到魏采薇旁边,说道:“新娘,张嘴接饭。”这个习俗的意思就是新娘从此吃上了夫家的饭。
魏采薇吃了一口,媒人将一根中间是同心结的红绸带的一端绑在她拿着扇子的手腕上,另一端给了汪大夏,“新郎牵着新娘过门。”
汪大夏的弟弟汪大秋把一个马鞍搬到门口,汪大夏先过,然后守在马鞍前面,对身后举着羽毛扇遮面的魏采薇说道:“小心抬脚,前面有马鞍。”
围观者哄笑,新娘子以扇遮面,一直低着头,她当然能够看见脚下有个马鞍,新郎真是多此一举。
羽毛扇后面的魏采薇会心一笑,稳稳的跨过了马鞍,是为一生平安之意。
拿着擀面杖、扫把等物的围观妇人们都是过来人,纷纷议论:“新郎一看就是惯会疼人的,温柔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