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晔加入了博物馆附近的读书社,傍晚十六点到晚上二十四点都可以去那里阅读,大概在十八点到十九点之间有半个小时讨论的时间。因为十分适合炫耀羽毛,所以这不入流的沙龙聚会也笼络了一群野鸡。
起初他不厌其烦,直到某一次因为需要躲避下班高峰期,只得像一条死鱼一样瘫在沙发上听一群没看过黑塞的人讲黑塞。
黑塞他也不大懂,但是他知道他们说的肯定不是黑塞。
为了吸引席间一位十八线漂亮女模特的注意力,几位讨论中的男性吊着嗓子滔滔不绝地表述自己的观点,在谈论的间隙悄悄地瞄一眼那位女士。
这自然是虚伪的,然而他却发现了永恒动物性的可悲,他们自然是爱慕这位女士的,而这位女士的光辉又使他们自惭形秽,他们懒惰又焦躁,只能模仿自己心中的完美形象来吸引女士的注意力。然后呢?如果他们中的某个人真的得到了这位女士,他们又会得意满满,依旧是这般可悲的虚伪,绝不会有丝毫的改变。
可悲的可怜的不是他们本身,而是永恒的轮回。
罗晔想写个庸俗的故事,关于轮回关于爱情。他的爱情观是悲哀而无望的,他相信爱情是一种巨大的力,虽然力量可观,却并不足以改变人,而与此同时,爱情会给人一种可以撼动别人、使人变得更好的错觉。此外还因为他爱她她爱他的稳定三角逻辑,这种力会像风暴一样摧毁生活很多。
一只杯子凑过来碰了碰他手中的方口杯,抓着那杯子的手非常纤细,手背的青筋却非常明显。雨水被吹进屋子,便有人去关窗子。
“我的希腊神。”禾远这样说,“你喜欢这个读书俱乐部么?”
说着他捧着一本厚厚的《洛丽塔》贴着罗晔坐下了,神情平和淡然,茶色的眸子非常东方,但姿态上有着说不出的亲昵。
罗晔垂下眼不去看他因爱情而澎湃的双眸,“我从不觉得洛丽塔有那么厚。”
禾远努努嘴,低下头翻了翻:“对的,不只是洛丽塔,还收录了纳博科夫的短篇,老实说,他真不是我喜欢的短篇作者,我试着分析他的文本,显而易见一败涂地,可能越是高明的作者越能藏好自己的狐狸尾巴。”
“你把作者和读者的交流说得像捉迷藏。”罗晔接过来翻了几页,“不入流的读者才会在文本中寻找作者的踪迹。”
“……”禾远沉默一会儿,说:“你没有意识到么?”
“意识到什么?”
“意识到很多作者并不是我费尽心机去找,而是他们自己愚蠢的暴露了自己的痕迹。”他右手下压:“是他们不够聪明,对技巧又没有了解,显得非常的拙劣。”
罗晔怔了怔,“我倒觉得有些作家是真诚的,他们真诚的把自己的内在——”
“我的一天是吃饭喝水去厕所大小便,这就是主线剧情,穿插进来的是种种感情和故事。这是人生,故事是理想化的,要懂得取舍。忠于现实的也不是艺术作品,而是现实的附庸,艺术品怎么可能没有艺术处理?既然有处理,就有处理得精妙与否之分。”禾远道:“怎么可能愿意有人接受平庸的作品?读者包容的从来不是平庸的作品,而是平庸的作者。”
罗晔久久说不出任何话来,他望着禾远,轻轻问:“将平庸的作品推上神坛也不是对其他作者的侮辱,而是对其他作品的羞辱?”
禾远点点头,他一本正经时有种天真在里头,显得激进而自由。
“你的观点很有趣,但是我没办法全方位的认同。要知道,在我看——”
“作者与作品不可能独立存在,作者的灵魂赋予作品力与美。”
“作者与作品不可能独立存在,作者的灵魂赋予作品力与美。”
两人几乎是同步说出了这句话。罗晔凝望他茶色的眼睛,道:“别告诉我这是你钻进我脑子里偷出来的。”
禾远郑重地点点头,却又笑了出去:“我看过你的报道,也不知道你到底要说服谁,每一次接受采访都要说这句话。”
罗晔立刻便懂了,他当然知道他是为了劝服那个人,他就是为了劝服眼前这位。他们的命运已经交织在一处,再不能有一刻分离。
他是我的缪斯,我的缪斯。
罗晔生出一种我要为他写作的激情,那就像一簇野火,瞬间便有成了燎原之势。
天气晴朗的某一天他把稿纸本订成厚厚一本,他的缪斯就会从中诞生,他是这样确信的。
母亲见他忙得厉害,便问:“想写一部小说么?你可以去问问你爸爸,他上大学的时候情书写得非常好,虽然——”
罗晔无奈地重复那句母亲已经跟他说过千万遍的话:“虽然是写给别人的,但是你看了之后就决心追求他,让他也给你写一份情书。”
卷发的女性捂着嘴唇笑了起来,她有年纪了,但是笑起来还是很年轻。罗晔当然爱她,无以复加的爱。
但是对于他父亲,他的感情却非常微妙。在他很小的时候,指导他怎么看书的是他的父亲,陪伴他的是他的父亲,与母亲那种喜好打扮善与社交的人相比,他更喜欢父亲沉静的气质。当是到了十八岁一切都变了,当他说出未来我要成为一名作家时,本以为会非常支持他的父亲变了脸色。
“您不支持我么?”
“我当然不支持你。”
“您不是说您在年轻的时候也想过做一名作家么?”
“是的,我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