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宋代发明的酷刑“梳洗”,就是用开水往犯人的身上浇,然后用铁丝刷子不停的刷,直到把犯人弄的血肉模糊,露出骨头为止。
还有一种刑罚叫做“披麻戴孝”,就是用鞭子把犯人打得浑身体无完肤,然后再把麻筋沾到犯人的身上。之后等血液干结之后,再一条一条的往下撕扯。
试想一下这样的刑罚,犯人纵然是极度痛苦,施刑者又能够玩上几天?
更不用提千刀万剐和点天灯之类的东西,通常都是三两天之内就会结束。而古代的车裂和腰斩,虽然说残酷无比,那更是只能归到“法”的一类,而不是刑。
但是这水刑却不一样,它能够让犯人在感到极度痛苦的同时,却不会对犯人的身体构成太大的损伤。这样一来,施行者就可以无休无止,几乎是永无止境的把这种酷刑施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