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后,秦歌是手段尽施,才将苏月摇给弄醒。
……
蛮荒之地。
秦大堂主直接当起苦力,穿梭在密林之中,为步知舞和苏月摇两女寻找宠物。
在通过转移阵来到蛮荒之地之前,步知舞就已想好要什么宠物。
她想养一只可爱的小兔兔?
为什么是小兔兔?
这是因为,秦歌下鬼剑山那天,和她在山下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给她抓了一只兔子。
那只兔子被某个无良吃货给烤了,为此某个吃货还挨了一顿毒打。
现在想起那些事,步知舞脸上都会露出幸福的笑容。
还好遇见了他,还好,终是没有跟他错过。
……
至于苏月摇,一说起宠物,她就想起了她小时候在京西养的那只咕咕鸟。
咕咕鸟是一种观赏类的灵兽,连低级的战斗力都没有。
但咕咕鸟很稀少,在皇朝那边,非常受那些富家千金小姐们的青睐,在市面上,价格能炒到几百万一只。
一番搜寻之后,秦歌在蛮荒之地帮步知舞找到一只火魅兔。
这火魅兔还是幼年期,毛茸茸的,像颗小毛球,非常可爱,步知舞只是第一眼就深深爱上。
咕咕鸟虽然罕见,但在蛮荒之地也能找到。
秦歌给苏月摇找的咕咕鸟是刚出巢的幼鸟,这种灵兽有多动症,而且还很有志气,一旦可以自己走动,就会离开巢穴,远离父母,自力更生,而且好奇心很强,不管是遇到什么,它都不会害怕,反而还会凑上去围观。
这大概便是咕咕鸟这个种类灵兽稀少的原因吧……
可以说,这咕咕鸟就类似于兽类中的傻狍子,鸟类中的鸮鹦鹉,鱼类中的翻车鱼,完全是靠实力,硬生生的让自己的种族濒临灭绝。
秦歌遇到这只幼年咕咕鸟的时候,这货正在看平头哥和一条三头蝰蛇打架,它自个儿身上明明被咬掉一块肉,血流不止,却还在一边挥舞那毛茸茸的翅膀为平头哥和三头蝰蛇鼓掌。
苏月摇抱着那只毛茸茸肉呼呼的咕咕鸟,很是心疼,让安芝芝帮它治伤。
“秦歌,我决定了,就选它。”
“咕咕,咕咕……”
咕咕鸟在苏月摇怀中抬起那圆乎乎的脑袋,两只圆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的盯着苏月摇,不过它的眼睛眼神好像是斗鸡眼,看着令人莫名想笑。
它的嘴巴就跟鸭嘴兽的嘴巴一样,但发出的声音却是“咕咕”的声音,像是很胖的小女孩儿在吃东西时发出的那种声音;肉呼呼的身体,跟颗圆球似的,因为还未成年,体表还是一层黄色的绒毛,摸上去很舒服。
秦歌觉得,这货有那么一点像自己前世看过的动画片里的可达鸭。
苏月摇对咕咕鸟说道:“以后,我就是你妈妈。我要给你取个名字,叫秦什么好呢……”
一旁的步知舞抱着火魅兔,“我的也要取个名字,嗯……我觉得,姓秦的话,应该取两个字的比较好听。”
苏月摇:“我也这样觉得,不过取三个字的也还好啦。”
秦歌很郁闷,“为什么都非要姓秦?”
苏月摇反问:“那姓王咯?”
最后,经过深思熟虑,火魅兔被步知舞取名为“秦小魅”。
那只咕咕鸟,被苏月摇取名为“秦咕咕”。
从此,这大家庭里,便多了秦小魅和秦咕咕两员。
它俩的哥哥,便是秦大毛,姐姐便是红红。
将两颗无限灵源果分别喂给秦小魅和秦咕咕之后,便由秦大毛为两个妹妹护法。
以秦大毛现在的实力,在这蛮荒之地,就算是兽王亲临,那也不是它的对手,所以有秦大毛在,秦歌也不担心秦小魅和秦咕咕的安危。
等秦小魅和秦咕咕正式开始吞噬其它灵兽之后,秦歌便骑着变回兽体的红红,带着三个妹纸,前往苦酒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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