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妖王的脸皮和他的修为同等厚重。他摆着手讪笑道:“风姑娘有所不知,我的经验就是找抵抗劫雷的法宝仙器。”
原来只是讨要法宝而已。风可儿迅速将自己身上的法宝飞快的过了一通,心里纳闷极了:貌似没有一件是抗雷的!
妖王叹道:“可惜,飞升的劫雷威力非凡。第一道劫雷都强过前面我所经历过的所有劫雷之和。且三道劫雷一道强过一道。在下界,本就找不到能够抵抗之的法宝仙器。”
那你丫死定了!风可儿打了个哆嗦。鬼才愿意与你一道分享如此“**蚀骨”的劫雷?雷锋同志可没有穿到这个世界来。
果然,妖王用看金山银山的小眼神瞅着她,深情款款的说道:“我曾经很绝望,以为自己的修真之路算是走到了尽头。然而,天无绝人之路。我偶然从一本残卷中找到了妖修抵抗劫雷的法门。就是找到一个灵力足够深厚且灵相同或相近的人类修士,做他的缔约兽。这样的话,劫雷下来时,主人能分担掉大半的威力……”
“打住!”风可儿一弹而起,全身进入一级战备状态,飞快的打断他的话,“你别指望我!我不会同意的。”原来又是一个打伪冰灵主意的家伙!丫的,姐看上去是特么滴象个傻瓜呢,还是象个傻瓜?死狐狸,你知道你自己在做什么吗?与虎谋皮呀!
况且,一遭被蛇咬,三年怕井绳。经历过一次被动缔约,某人心里留下影鸟。
妖王那边也急了。他站起来,双手交握于前,诚恳的只差没有当场掏心窝子:“风姑娘莫急,请听我把话讲完。那三道劫雷对我们妖修来说是大劫,但是对你们人类修士来说却是淬体拓筋之至宝。况且,若以后,通道都要每五百年才开通一次,下界的灵气势将越来越稀薄。而风姑娘心里应该很清楚,你对灵气的需求量有多大!风姑娘,灵界的灵气不知浓过下界多少倍。所以,请你冷静下来,仔细思量一下,你是留在下界继续修炼,还是助我飞升,和我一道飞升到灵界去修炼?风姑娘,我们俩诚合作,才是双赢呀!如果风姑娘担心到了灵界,修为太低,立不住脚跟,我胡三在此,以心魔起誓,作为姑娘的本命守护兽,我终生只认风姑娘一人为主,不叛不离,不死不休。”
切,偶还不见不散哩!风可儿翻了个白眼,丹海里的那一千颗金丹却飞快的算计开来:一,一百一十年的时间里,貌似她的修为要想达到飞升大圆满无异于痴人说梦;二,死狐狸说的没错,以后她每进一阶,需要的灵气量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下界很难供养得起她;三,收只妖王当守护兽,好象也是强强联合哦。
总之,条件很优厚,这笔生意有得做。
不过,心里很快又冒出另外一个表反对的声音:亲,要是三道劫雷把你劈成了人形炭,他却有惊无险的飞升当妖仙去了。从此,他不再也任何人缔约,好象也不算违誓哦。至于你这个蠢丫头,哼哼,哭都找不到坟头!
于是,风可儿又犹豫了。
妖王读懂了她的心思,立刻补充背景知识:“风姑娘,我们缔结的是仆从缔约。你若有个好歹,作为本命守护兽,我肯定也不能多活一刻。”
风可儿抚额:一时乱了心绪,竟然把这个基本常识给忘了。惭愧惭愧。
“陛下,我问你,飞升成仙真的有那么好吗?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你堂堂的妖修竟然甘愿与人结仆从缔约?”难道长生不死比自由还要宝贵吗?你丫修真求寻大道,到底图个神马?做为一个现代人,风可儿对妖王的取舍表示理解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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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取与舍在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