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外不远处的超市里,她听到了新闻台的报导。由于受到台风影响,未来几天帝都是大雨天。林璨估计着,这样的话剧组开不了工了,她得多买点东西回去囤起来。
回家的路不远,但中间要经过一个没有指示灯的t字型路口。两只手都拎着东西,林璨走得很慢很小心。头顶雷声滚滚,闪电霹雳,路灯闪了闪,最后彻底暗了下去。时间并不是很晚,也就八点多钟,但因为天气恶劣此时已经是一片黑暗。
林璨只能拿出手电照明,可过路口时没走出几步一道强烈的灯光照了过来,亮得她睁不开眼睛。
☆、初恋
幸好车及时停了下来,林璨看了两眼,雨水模糊了她的视线,什么也没看清。她转回头,加快脚步走过路口。
车里的程澈却看见了她。女孩穿着雨衣,雨裤,脚上还套着一双黑色雨靴,两只手拎满东西,脸上满是雨水,灯光照射下显得惨白惨白的。车停下来后,她回头迅速奔走离去。
“怎么了?”一个急刹车让副驾驶座上的卞思航险些撞上去,他一边揉着惺忪的眼睛,闷声说:“学长怎么了?”最近在忙一个大案子,几天都没好好睡一会。这会儿他们要赶回事务所开会,定下最终方案。一边又看向车窗外,正好一道闪电在天际边闪过,他看到林璨飞奔的身影,吓了一跳,“鬼啊!”瞬间瞌睡虫就走了。
“没什么。”程澈看着林璨跑了路口,才重新启动汽车。
“刚才那是人吧。”卞思航清醒后听到了林璨奔跑时的“踏踏”踩水声,知道是自己想多了,但刚才那幕画面仍让他有些心有余悸。
“你说呢。”程澈看了两眼周围的环境,原来那姑娘住在这么个破小区。
开完会时间已经很晚了,再加上外面大雨滂沱,他们便决定今晚现在事务所先凑合。因为有一个有钱又宠他的爹,所以程澈的创业路一路走来都比较顺利。这家建筑事务所就是程士安送给他的创业成功后送的礼物,不仅地理位置好,而且装修高档。他的办公室自带休息室,外面的休息室还配有几张可折叠的大沙发,洗漱用品也一应俱全。
第二天早上,程澈和卞思航一起去楼下餐厅就餐。
卞思航等早点的时候习惯性地拿出手机刷微博,程澈慢条斯理地喝着白开水。突然卞思航兴奋起来,看着手机激动地说:“这妞还上热搜了,不过真是越长越漂亮。”一边说一边继续往下刷微博。
直到早点来了,他才预备关了手机。不过一抬头看到程澈却想到一个问题,“学长,你也认识林璨吧。”
程澈听他这么一问,脑海里立刻浮现出昨晚见到的林璨,他淡淡地回问:“怎么了?”虽然上次在医院时他摆出一副不认识她的样子,但在卞思航面前他去不想否认这一点。
“你们怎么认识的啊?”卞思航好奇地问,他指指手机,“今天她上了热搜,以前我是真没想到她回去当演员,而且感觉演技确实不错的”
原来他刚才说的是林璨,程澈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却问他:“她怎么了?”
“有人把她的一段哭戏剪辑下来,评论她哭戏出色,既感人又诱人。”卞思航的嘴角突然冒出苦涩的笑容,“这些年我还是惦记着这个丫头,结果上次碰到她死活不认识。是她喝醉了不醒事还是已经把我忘记了?”
听到这一句话,程澈手上动作一顿,看着卞思航脸上几分受伤的神色,眉头不知觉中轻轻拧起来。却又见他抬起脸,一脸期待地问:“学长你认识她,那有她的联系方式吗?”
程澈眉头拧得更厉害了,“没有,我和她不算认识,她是eric带过来的。”他低头继续喝自己的粥。
“那我去问问eric好了。”卞思航放下勺子,拿过手机准备联系eric。
“你很在意她?”与卞思航认识几年,程澈一直认为他是个花花公子,换女朋友如换衣服,从来没见过他一个女孩子如此上心。
卞思航点点头:“她不一样,她可是我的初恋。”
“你还有初恋?你不是只会用下半身喜欢一个人呢?”程澈的语气瞬间变得尖酸起来。
卞思航见识过他的恶劣,而对于他的冷颤热风已经习以为常,他笑着回答:“我也是从青春期过来的,那时的我可还是纯情小男生的哦。”
他回想起自己的高中生活,那时候他还在老家上学。他比林璨高两级,他高三的时候林璨才刚刚入学。她是他长那么大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他没想到老家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还有如此倾城倾色的美女。
他知道自己脑子聪明,所以从小就不怎么认真念书,考试只要及格就可以了。然而他有一颗要当学渣的心,现实中却成了同学们心中的学神,他表示只是他们太弱鸡了。他还有一颗不安分的心,他从来不是一名优秀学生,吸烟、打架、拉帮结派的事没少干。就这样,他渐渐成了女生们心中的男神,又痞又帅,家境好成绩好,每天都能收到好多的情书。而他只和她们其中长得最好看的几个交往,因为在他内心深处还是瞧不上她们的。他想总有一天他会离开这个小小的地级市,去繁荣的大城市,过另一种人人艳羡的生活。
高三开学不久后,他就听说了林璨。毕竟这是个看脸的时代,大美女很容易出名。每天出早操的时候,都有男生会跑过去看。他每天都能听到有人在耳边议论她,夸她长得多好看。于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