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有些醉醺醺的张志红丢了两个炒花生米在嘴里,“老鹿,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要是认识的,去提醒人家一句,免得又酿成一个悲剧。”
这是得亏陆一没死,这要是死了,不就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没了。
覃鹿也喝了口酒:“我也不认识,就是上次在校园门口看到了,那个男人长得挺好看的,应该是李唐最喜欢的那个款。他们之间气氛还不错,感觉挺亲近的。”
“对对对,我当时也在场,就记得那个男的,戝好看了,反正比李唐这孙子好看!”王旺喝的舌头都打了结,脑袋瓜也晕乎乎的,隐约能够记起来那天的场景。
陆一夹了两筷子菜,随口那么一问:“有多好看?”
覃鹿察觉出什么,没多说话,王旺喝醉了,根本看不到覃鹿的使眼色,就说:“忒好看了,我,老王,比钢筋还直,多看了那男人几眼,感觉自己都快弯了。”
其实也没有那么夸张,但对方确确实实容貌出挑,比起电视上那些小鲜r_ou_也毫不逊色。
酒足饭饱之后,陆一打了两辆车,好送两个醉鬼回去。
覃鹿和陆一状况还好,两个人分开坐,一人照顾一个。
陆一坐在副驾驶上,打开窗户,手机就叮的一声响。
他点开屏幕,发现是覃鹿发来的短信:“你是不是还对那个李唐有感觉?”
覃鹿是几个人中心思最重的一个,他看得多,想的也多。
陆一思考了几秒钟,然后回复说:“喜欢是肯定没有了,只是到底曾经那么在意过,多少难以释怀。”
经历大的变故,尤其是这种情伤,老实巴交的人可能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也可能自暴自弃,而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彻底看开。
但看开不代表完全不介意,陆一确实对李唐没有感觉,但他对外却不能这么说。
收到回信的覃鹿心里大石头放下,他不认为陆一真的能够完全不在乎了,如果对方表现得太淡然,他反而担心对方是把事情都憋在心里,做出什么不正常的事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