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拜入武当木道人门下,修习武艺,一出江湖便有“玉树剑客”的美称,妻子沈三娘温柔貌美,当时的叶凌风有多令人羡慕,如今的叶凌风,就有多凄惨。他住在漂浮无影的船屋里,在沼泽中神出鬼没,饶是沼泽是他的地盘,他发现云雁姑娘的时候,也已经是云雁潜伏的第三日了。
云雁用最快的速度制住了叶凌风,然后她看见了沼泽地中影子的真容。从万丈高崖上摔下来,在泥地里泡了十多日,全身骨头粉碎,皮肤溃烂,谁瞧见了,都要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你可怜我?”叶凌风嘶哑着嗓子,说话的声音也像是阴冷的蛇滑过耳际。
云雁点点头,这样的遭遇,本来就倒霉极了,她虽不清楚其中纠葛,也还是觉得叶凌风实在惨极了。
“你佩服我?”这话说出口,叶凌风自己也觉得难以置信,偏偏他真是从那个姑娘眼里瞧见了这种情绪,不免多问几句。
云雁还是点头,然后开口说话了,“都说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怕的,但是那些不怕死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却不一定有勇气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勇气?希望?”支撑叶凌风活下去的东西从来就不是这些,他只是恨,为什么他会落到如此地步?为什么害了他的人还可以如此逍遥,甚至……甚至已经快要可以揭过那些污点更进一步。
他恨,所以想要活着,活着看一看那人的下场,连老天都在帮他,否则为什么他从那样高的地方掉下来,还能苟延残喘?
老天在帮他,所以他遇见了面前的人,如果有谁能对付那只狐狸,一定是面前的这个姑娘,因为叶凌风躲在这里,听见过陆小凤对叶灵说这个姑娘——苍云军统领。
据陆小凤所言,云雁虽然长得俏丽,但是没有一个人会小觑她,因为对于一些人来说,以外貌来评定其心性本事实在有失偏颇,陆小凤把云雁当生死之交的兄弟,云雁为陆小凤挡了西门吹雪一剑,然后奉诏回京——皇帝有命,违令就该死,陆小凤肯定不会让朋友陷入那样的境地,所以他从云雁那里得了一壶酒一包烧饼,就把云雁赶走了。
然而云雁其实没有走,她深入虎穴,到了幽灵山庄,还不辞辛苦潜伏了这么多日,叶凌风觉得,的确是不能小觑这个姑娘的,所以他的机会来了,“很好,你很好,所以我想帮你一把,也要你帮我一次。”
目标都是幽灵山庄的背后黑手,岂不是更应该合作一把,叶凌风只想再见见自己那个师父,问一问他到底后不后悔,再亲手杀了这个仇敌!
“所以说,统领你就这么同意合作了?”林致迟疑片刻,忍不住问道。
云雁拎着鼎鼎甩了甩,把它那湿漉漉结成一团的白毛弄得稍微干爽了一点,反问道:“为什么不?我信他的话,何况只是找个向导而已。”
就算没有向导,云雁自己摸索出来的线路也差不了多少了,幽灵山庄传得再怎么玄乎,也不过是因为太过神秘,真的打上门去,还会比和人数更多懂得据山之利的盗匪要难办多少?
说起盗匪,云雁倒也难得生出几分好奇心,开口发问:“你们找了哪位女侠来假扮我的模样领军?”
不比大唐的时候,这里除了云雁之外可没有什么女将了,也就是江湖中还有一些女侠仗剑天涯。
南宫灵:“……我。”
“你找了谁?”云雁还是很清楚的,除了南宫灵,军中怕是没有谁有本事去江湖中请来一个武功不差的侠女了。
南宫灵的声音变得越发小了,与他往日的性格一点都不相符,云雁也是耐着性子,才从中听出些许恼羞成怒和破罐子破摔来,“我扮的!”
从来都是被称赞英俊清朗的南宫灵,怎么看也看不出哪里像个姑娘,而云雁不仅是个姑娘,还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姑娘,和长了张男人脸的水母阴姬一点也不一样。换了长相随石观音的无花来扮女人,或许连易容都不必了,可让南宫灵来,真是……委屈他了。
“给你记功。”云雁不好说什么安慰南宫灵又不伤他面子的话来,憋了半天才得出这么一句话来。虽然身为一个苍云,就该有这种随时自我牺牲的精神,但是万万没想到,才入苍云的小新人,就这么能领会精神!
有点小感动,果然近朱者赤……
周深:“……噗~”
他憋了又憋,没忍住,还是笑了出来,“统领你别想太多,南宫灵他就是把脸涂白了一点,压根不够敬业,连胸都没有!”
南宫灵:“……”
云雁:“……”
云雁当然是有胸的,而且还是腰细腿长,她扭头问南宫灵:“你会缩骨术吗?”
终于想起哪里不对了,就算穿着铠甲,这身材也是差很多的,云雁再高挑,也没有南宫灵那么高,而且骨架大小也有明显的区别。
其实这并不是大问题,南宫灵领军,最早是在离陆小凤很远的地方,等到消息传了出去,幽灵山庄的人已经在操心陆小凤了,压根没有冒险去查探苍云的情况招惹上新敌人的意思。而南宫灵不作任何掩饰,直接上阵扮演云雁姑娘的唯一后遗症,也就仅仅是……
据说苍云的那个云雁身量高大,容貌英气,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