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啥地盘,一统啥城市?还把自己个当成枭雄呢?这不是乱世,这是太平年间,打架是犯法会被抓的,好好赚钱比啥不好。一群脑子有包的傻子!
就比如自己,谈个恋爱,织件毛衣,买个花戴,男朋友给买护发素,这小日子多好啊。嫌弃的半死,但不能不去,谁让高栋跟他是发小呢,就算撤了,也要帮兄弟出个主意啊。把毛线木奉针都放到袋子里,带着墨绿色的绢花,穿着休闲,就这么到了妖魔鬼怪聚集的夜总会,他一到就把一群妖给降服了,他是妖王!
推开门,一群裙子非常短露着白花花大腿的美女们笑出来。
“七爷美艳的把我们都比下去了。”
实话实说,晏柒好看,长得真好看,他就一点不化妆,也比这些浓妆艳抹的小姐好看。皮肤好,没有痘痘,光滑白嫩脸型好,桃花眼微微上挑,笑起来温柔多情,一道剑眉带出男人的硬朗。
男性留长发多少都带着那么一点不合适,稍微差一点就变成油腻大叔,邋里邋遢的感觉。
他不会,不管啥时候他都保持清爽。
他发型符合他的脸,不弄五颜六色,不弄脏辫,吊起马尾也不觉得脸大发际线堪忧,散下来也没有毛躁杂乱。还很会弄丸子头。
多累多困多懒,哪怕跟这些糙老爷们们鬼混几天,他也没有粗糙不修边幅。
把自己担j饬的爽朗帅气。再加这脸,不就好看了嘛。
他还胆子贼大,一般男人不敢穿的他敢穿。
夏天的时候他穿了一身麻料的衣服,那裤子,那不叫裤子那叫裙子,到脚面的长度,人家就这么穿的仙气飘飘去打架。说起来这事儿都过去好些年了。
所以看到晏柒头发上戴着一朵墨绿色的绢花,只有不熟悉他的人才大惊小怪,这真不算什
么。
晏柒神经病不是一天两天了嘛。
这几年收敛很多了。
高栋身边三四个人都站起来和晏柒打招呼。
有喊七哥的,有喊七爷的。
晏柒笑着打招呼,有高栋的左膀右臂强子大顺,还有几个小弟。都熟悉得很。
身边的那些陪酒小姐看到人齐了,识趣的到一边去不打扰他们说话。
晏柒坐到高栋身边,从塑料袋里拿出一团毛线,他买的是一绺一绺的,不是一团一团的,需要绕毛线,绕成毛线团,这样毛线不容易打结。
把一绺毛线交给高栋。
“帮我绕成毛线团。”
“我找你是商量和风淳决斗的事儿,不是晒着太阳嗑瓜子街坊大妈扯老婆舌。”
第十四章说点正经事儿第十四章说点正经事儿
他们讨论的是血呼啦的地盘纷争,按理说,标配应该是西瓜刀木奉球棍,一群纹身大汉在一块草爹日娘的大喊,干死他!而不是绕着毛线团啊。他们又不是猫。
“说话用嘴不用手,我这着急呢,你说就行了呗,不耽误手上的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