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赖床,滕翊没说他什么,直接把狗带走就出门慢跑了。第二天,菠蕉直接不来他房间叫他起床了。白佳诚睡得尤其踏实,完全放松了警惕。然而那天下班回家,滕翊便不让他和菠蕉玩耍了,理由是:“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不执行遛狗义务,就不能享有让菠蕉被你上下其手的权利。”
啊喂!什么叫上下其手啦!说得好像他是个咸猪手狂魔似的!
而且,退一万步讲,就算他的确喜欢摸菠蕉也不只是他一厢情愿的事啊!谁让他一下班回家菠蕉就会扑过来发嗲,用自带黑眼线、白睫毛的一双电眼说:“小哥儿快摸我!快摸我!乌鲁乌鲁!好苏福!好苏福!普利司够昂!够昂!”
滕翊把菠蕉招到自己脚边,用一把小饼干于无声中宣示了绝对主权,边抚摸着菠蕉,边无限温柔地说:“菠蕉,这个叔叔摸你只是觉得你手感好,你每次被他摸成煤球后也只有爸爸会把你洗干净,给你梳毛。”
菠蕉脑袋上的一对毛茸茸的雷达又开始转动了,舔了舔鼻头后再次扑向亲爹的怀抱。
白佳诚遭遇第n次背叛后,其实感觉也……还好。
男人么,总是要在经历过几次背叛后才能知道唯小人与小人家的狗难养也。
要不是因为他懒得开企鹅空间,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或许会考虑写一段寄人篱下人嫌狗弃的蛋疼文学。
可是现实生活的蛋疼还在继续。
不,确切的说是蛋寒。
第三天早上,他赌气睡懒觉一直睡到滕翊遛狗回来做完早饭也不肯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