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家本是大户,冯家镖局威名天下,十多年前走一趟镖,不知为何,去的人竟无人生还,冯家留守的女眷也惨遭灭口,唯有冯七,她在家中排名第七。
有人在乐坊镇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弃用了原名,后来,她成了这里的主人。
没有人知道她为谁做事,皮肉生意只是她的副业,贩卖消息才是本职。
每一条消息都有它的价值,就像每一个人,只要开得起价,就可任意归属。
黎素与阿北来到这里的时候,灯火通明,人声鼎沸,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脂粉香味,黎素皱了皱眉,这味道呛得他低低咳了几声。
二人找了家客栈,草草吃了顿饭,向客栈小二打听,原来前头有条河,顺流而下,水路先行一天一夜,再走一百多里,即可到达西屏镇。
黎素想了想,水路虽然耗时,可晚上也可赶路,比起陆路来,要少受许多折腾。于是在码头边与船家商量,使了些银子,一个老头儿撑了乌篷船,送他们离开。
黎素坐在船舱里,周围用厚布挡住了,密不透风,倒是一点不冷,阿北则站在船头,偶尔与船家说话,守着黎素。
黎素早就乏了,舱中有块木板,上头铺满了稻草和棉絮,看来是船家休憩之所,他也顾不得许多,坐过去,双手放在腹上,倚着船身,心里开始想事情。
不知道过了多久,昏暗之中,耳边的声音远了近,近了远,他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不知道为什么,眼角却有些湿润。
有人慢慢靠近,给他擦了眼泪,黎素觉得很累,他使了浑身力气,只为睁开眼看一看。
这一看,就看到了阿东。
黎素觉得天霎时就亮了起来,心里许多想说的话,又不知从何说起,一边挂着泪,一边又忍不住笑,抓着阿东的手,先是贴在脸上,他的脸已经被冻得乌青,后来又想起什么似的,慢慢往下,移到小腹的位置。他穿了宽松的外袍,看是看不出的,只觉得人格外圆润一些,但摸上去,再明了不过了。
阿东却自始至终没甚么表情,漠然像看个局外人那样看他。
他浑然不觉,喜不自禁道:
“阿东,你的伤好了么,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阿东抿了抿唇,他又喃喃道:
“先不提这个,你摸到了么?”
阿东的唇这才微微开启,只吐露两个字:
“甚么?”
“孩子啊,我们的孩子。”半年了,黎素这才真正笑过一回,他的眸子很亮,抵得上船外的明月。
这一刻他觉得应当是上天眷顾了,他再也不要管甚么望川宫,凌九重,离他们越远越好,他要让阿东带着他远走高飞,再也不回来,远离江湖恩怨,是是非非。
然而阿东却皱了皱眉,将手抽出,像看一个疯子那样看着他:“主人是在说笑么,男人如何身怀六甲?”
黎素的笑凝住了,他眨了眨眼,说不出话来。
“阿北说主人郁气相集,都聚在腹中,放了血,大概就好了。”
“放血?”
阿东眼中并无笑意,只唇角勾了勾,拿出把又细又小的匕首,道:“我听闻只有生了怪病,性命垂危,才会腹大如鼓,需得剖开看看才好,若是甚么怪东西,就剐了扔掉,许多人肚胀如牛,最后活活撑死。”
黎素摇了摇头,道:
“不,不会的,孩子经常踢我,我跟他说话,又马上安静了,他是世上最善解人意的好孩子。”说到这里,已是满脸泪水。
可阿东已经磨刀霍霍,按住他一只手,只待人不动了,就下刀子。
黎素是宁愿自己死,也不会让别人动孩子一根毫毛的,他用手去抓刀,抓得血流不止,趁阿东不备,抢来了匕首,划破乌篷船。
顿时一股寒风灌入衣袍,他想到腹中骨肉或许还未完全成形,就要惨遭毒手,不由心里更凉了一些,纵身一跃,就跳进了江水里。
本该一死万事休的,不知在江水里漂浮了多久,他只听到阿北的声音,然后有人将他托起,他呛了水,有人拍他的后背,让他把江水全吐出来,待黎素转醒的时候,眼前见到的,只有阿北和船家,根本没有阿东的影子!
“主人,你吓死我了!”
黎素裹着被子,瑟瑟发抖。
阿北道:
“主人睡了好久,方才快要到岸,却如同魔怔了一般,撞破船舱,嘴里念着‘孩子’,就要往江里跳,我回头拉都拉不住,幸好落水工夫不长。船家说待靠岸了,给咱们煮些姜汤驱寒。”
黎素抬手一看,掌心确实并无伤口,又摸了摸肚子,觉得隐隐作痛,恐是受了寒气,可方才的梦,实在是太可怕。
更可怕的是,他开始怀疑,自己肚子里的,真是个活生生的小人儿吗,会不会果如梦里那样,只不过是恶疾缠身。若真是人命一条,又怎经得住他一而再,再而三这样折腾,却毫发无伤?
黎素从来没有这般绝望过,他觉得自己活着,倒不如死了。
如果肚子里的不是孩子,那他这些天轻言抚慰,满心喜悦岂不都成了笑话,他的这一点企盼,若是落空,人也如失去了吊命的最后一口气,再也支撑不住了。
他心事重重,精神极差,阿北五大三粗,只当他落水,身体不适,歇息片刻就好了。他指挥船家靠岸,几人协力,泊了船后,他们与船家告别,往岸上走。
越走却越觉得不对劲,岸边的一切似曾相识,黎素觉得头很痛,他甚至不